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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让人搭车出车祸也需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0:20 扬子晚报

  

无偿让人搭车出车祸也需赔偿

  接听时间:19日上午10:30-11:30

  在线律师:程飞(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赵女士:去年,我到城里办事,途中搭乘了邻居的小汽车,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我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用3万元,交警认定我邻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来,我要求邻居承担我的经济损失,邻居称,其是出于好意允许我搭乘汽车,没有收取我任何费用,因此不同意赔偿。我可以要求邻居承担赔偿责任吗?

  程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控制人无偿邀请或允许搭乘的人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的,机动车所有人或控制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乘车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所有人或控制人的责任。本案中,尽管你的邻居没有收取你任何费用,但其同意你搭乘汽车,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你邻居应当依法承担你的经济损失。

  陈先生:前年,我的车子被偷了,当时我报警了,但一直没能找到。前两天,我突然接到交警的电话,称有人开着我的车子出了交通事故,撞死了两个人,现在肇事者逃逸了,受害人家属说我是车主,要求我承担赔偿责任。我该负责吗?

  程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以盗窃、抢劫、抢夺等手段非法占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你的车子前两年就被盗,车子一直不在你的控制之下。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由肇事者承担,你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吴 胜 整理

  21日上午10:3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16096-2-1的是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罗利军律师。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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