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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制度与两个被害人家庭的故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16:49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刘逸西 邓敏 特约记者/刘德华

  据统计,我国近八成刑事案件的赔偿难以兑现,多数受害人的家庭陷入人财两空的艰难境地。

  闹离婚,夫妻阴阳两隔

  “爸爸,你杀死了妈妈,我从心里恨你,你让我们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变得家不成家,我和奶奶无依无靠,我没有钱上学,没有钱治病,没有钱生活……是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们帮助了我们,为我治病,给我们家买化肥、农药和粮食,还为我交清了学费,买了新书包。他们还为我和奶奶申请了‘低保’,我和奶奶现在的生活才有了保障……”

  蒲江县看守所内,胡太林(化名)轻声地念着自己10岁儿子的来信。

  “现在我可以放心了……”读完这封信后,胡太林长舒了一口气。

  在看守所里,一想起自己将妻子杀死,胡就悔恨不已。

  “

离婚!”

  “为了孩子,我们不离,好吗?”

  “非离不可!”妻子强硬地对胡太林说。

  胡与妻子结婚10多年,离婚这个词,在他们家的吵闹声中已不是第一次提了。2006年2月14日晚,妻子又一次拉着胡太林到生产组长家去说理。一路争吵,妻子向胡太林抛下一句——我们必须离婚!

  当夫妇俩途经该村的河边时,情绪万分沮丧的胡太林“扑通”一声跪在妻子面前,央求妻子看在孩子的份上,不要拆散这个家。

  “不离婚,好!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不离!”胡重复着说,但离意已决的妻子此时举起一块石头,朝胡太林头上打去。胡身子一闪,夺过妻子手中的石头,狠狠地向妻子砸去……胡太林这一砸,砸碎了家庭,也把自己砸进了监牢。

  妻子躺在血泊中,身体渐渐冰凉。当疯狂的胡太林冷静下来后,他意识到自己犯下了滔天罪行。慌乱中,他将妻子掩埋在河边的乱石里。

  “杀了人,如果我被抓了,家里的孩子怎么办?母亲怎么办?”胡太林对自己说。他带着悔恨,当晚便逃到了离蒲江老家60公里外的成都市躲藏。

  在成都的日子里,胡太林整日茶饭不思,自责一直潜藏内心,钻进骨髓。一天,备受煎熬的他找到自己的亲戚,诉说了打死妻子的经过。亲戚一听他在潜逃,都劝他说:“这样躲藏下去不是办法,还是去投案自首吧。”

  3月13日,经过一阵思想斗争后,胡太林在亲人的陪同下,去蒲江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当天,公安局便将他刑事拘留,并羁押在蒲江县看守所。

  胡太林自知罪行严重,情绪极不稳定,总是独自叹息和流泪,甚至用禁食来惩罚自己。蒲江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科长黄新华得知这一情况后,紧急提审了胡太林。通过与胡谈心,他终于向黄科长袒露了心迹。

  他告诉黄科长,自他关押在看守所后,一直担心77岁高龄的母亲和10岁的儿子,而他的哥哥姐姐不是病残就是经济困难,根本没能力照顾婆孙俩。不仅如此,去年他家所盖的新房,到现在还欠债2万元,婆孙俩现在吃饭都成问题,这欠款谁来还?以后的日子没法过了。

  “我是出不去了,但我可怜的母亲和孩子是无辜的。检察官您要想办法帮帮他们啊!”说完,这个残忍杀死妻子的男人失声痛哭起来。

  伸援手,解决实际困难

  黄科长向蒲江县检察院的领导汇报了胡案的相关情况。当天,检察长邓贵杰指派黄新华同监所科民警冒雨前往胡太林家进行调查核实。当他们到达胡家时,眼前的一切令人心酸:刚盖好的房子没有安装一扇门窗,只有几副破烂窄小的旧木板挡在窗前,而胡太林的母亲及10岁的儿子正站在屋檐下无助地望着春雨发呆。

  在邻居口中,检察官们还了解到,胡被关进看守所后,他的儿子胡辉(化名)去亲戚家时,不幸被

摩托车撞倒,造成脚踝粉碎性骨折,而肇事者当场逃逸。胡家的亲戚朋友们东拼西凑,只筹集到4000多元给他治疗,这对本来贫穷并负有外债的胡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由于缺少医疗费,胡辉的腿伤至今未痊愈,整日跛着脚。

  孩子上学怎么办?学费上哪儿凑?他们吃什么?一个个问题摆在检察官们的面前。

  第二天一早,检察官们便开始奔波于胡太林所在的红炉村、鹤山镇政府以及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积极向有关领导反映胡太林家的情况,呼吁有关部门能为胡家一老一小解决一些困难。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检察机关多方努力,胡家所在的村、社、镇、学校及县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及时解决了一老一小的“低保”和其他生活必须用品。同时,还解决了胡辉上学“两免一补”的问题,并把他列为“阳光育苗”受助对象。检察院全体检察官还向胡家婆孙俩捐款2600余元,为胡辉继续治疗腿伤,购买化肥,胡辉的学习用品和课外书籍,垫付了书本费、杂费,使胡辉重新回到学校。

  得知自己年迈的母亲和年幼的儿子生活有了依靠,胡太林在看守所内感动得痛哭流涕。胡太林特地委托家人及亲属把一面写有“为官爱民,执法献真情”的锦旗送到了检察院领导手中。

  一封求助信

  2007年5月12 日,正在办公室忙碌的检察长邓贵杰收到一封来自王小燕的求助信:

  尊敬的邓检察长:

  兹有蒲江县寿安镇隆盛街×号居民陈其(化名)一家四口,自陈其今年3月14日遇害后,全家便失去了生活来源,生活无着落,女儿上学也成问题,请求你们呼吁有关部门解决我们这个家庭的生活困难……

  接到这封求助信后,邓检察长当即做了批示:请控申科会同有关部门,坚持执法为民原则,及时处理。

  接到指示后,蒲江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立即对此案进行调查并组织专人到受害人家属王小燕所在单位、派出所及家中了解情况。

  王小燕本有一个和睦而美满的家庭,丈夫陈其靠做二手

机动车中介交易服务来维持生计。2007年3月14日这天,对王小燕一家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

  在蒲江县晃荡了几天的歹徒罗某等人,吃了饭,喝了茶,他们打劫的“目标”尚未出现。

  14日凌晨,3人正感到无望时,却遇上吃完夜宵,正赶着回家的王小燕及丈夫陈其,与之同行的还有夫妻俩的好友杨玲。

  当3人走到街道拐角黑暗处,3名歹徒各持一把尖刀分别抵在他们的颈部。

  “快把钱和手机拿出来!”歹徒罗某向王小燕叫嚣。

  此时,柔弱的王小燕和杨玲不知所措,罗某见状,叫同伙抢下她们身上的2300元钱及两部手机。趁歹徒搜王与杨身上的财物时,陈其与另一名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穷凶极恶的歹徒用手中的尖刀向陈的胸部、腹部狠狠地连刺3刀,陈其倒下。惊慌失措的王小燕挣开歹徒,抱着满身鲜血的丈夫大哭起来,而3名歹徒则逃得无影无踪。朋友杨玲喊周围的居民拨打了110和120。由于陈其失血过多,未能挽回生命。

  王小燕整日以泪洗面,最让她心痛的还是5岁的女儿。活泼可爱的女儿还不知道爸爸永远离开了她。陈其的母亲更是悲痛欲绝,白发人送黑发人,陈母睡觉也喊着儿子的名字,她神情恍惚,深夜里时常开着小院的灯,等儿子回来。陈其这一走,这个家的经济和精神支柱轰然倒塌。

  一场飞来的横祸,将往日其乐融融的4口之家击得支离破碎,家不成家。万般无奈之下,王小燕含泪将女儿送到千里之外的贵州的姐姐家中寄养,陈母也无奈去了女儿家居住,每天靠服用镇静类药物维持。

  这样的悲剧,让检察官们感到心痛。

  在不知道蒲江县检察院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的前提下,悲痛欲绝的王小燕向蒲江县检察院检察长邓贵杰写了求助信,希望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杀人凶手,并帮助他们家解决家庭困难。而王小燕还不知道的是,她是蒲江县检察院等6家单位启动试行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以来,第一个得到救助的受害人。

  经检察官们多方调查了解,王小燕所反映的情况属实,而3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农村人口,属无业人员,家境较贫寒。检察官们立即为陈家启动了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解决了王小燕家中3人的“低保”和女儿上学“两免一补”,并商请司法局为其免费提供刑事附带民事的法律援助。

  一个“金点子”形成一种机制

  蒲江县检察院检察长邓贵杰介绍,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是该院召开“金点子”大会上,研究室同志提出的,经大家商讨,发现这种救助机制在法律条文上一直是空白。

  “为什么我们不尝试呢?方案可以实施。”邓检察长说。

  通过救助胡太林一家,检察院的同志们发现,“金点子”确实可行,对于救助者来说,甚为重要。在王小燕这起案例中,该院对刑事受害人救助已从一个“金点子”形成了一种机制。“更希望是一种长效机制。”邓检察长说。

  邓检察长坦言,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团体等相关部门的救助职能,才能实现这一救助机制的作用。该院在规范了检察机关内部关于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的基础上,分析了国内在探索救助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从2007年4月开始积极尝试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的长效机制。5月28日,蒲江县检察院汇同县总工会、共青团蒲江县委、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残联等部门草签了《建立刑事受害人救助机制的意见(试行)》,6月15日正式会签了该《意见》。一旦确定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家庭,这个机制将迅速启动,从物质和精神上全方位解决受害人的救助问题。据了解,将社会各界力量纳入到司法救助体系中,目前在全国尚属首创。

  蒲江这一举措是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上新的尝试,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借鉴价值,引起立法方面的关注后,情况将有极大改变。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10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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