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有了首件农产品集体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6:5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白树友 记者 王昭玮 实习生 党晓娟)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西安市户县同兴瓜菜协会的“同兴(文字及图形)”商标为集体商标,成为西安市第一件农产品集体商标。
据了解,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务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前些年,户县蒋村镇同兴村还是一个贫困小村,2004年,该村积极发展特色产业,组织群众种植“同心西瓜”。户县工商局帮助村里依法成立了户县同兴瓜菜协会,并策划设计“同心西瓜”商标,帮助指导村民以瓜菜协会的名义申请注册以西瓜和蔬菜为使用范围的“同兴”集体商标。经过3年时间的不懈努力,今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终核准“同兴(文字及图形)”商标为集体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得到了法律的确认,使西安市农产品集体商标注册实现了零的突破。从此,户县蒋村镇同兴村农民种植的西瓜和蔬菜有了自主的并且受法律保护的品牌,“同兴(文字及图形)”商标标识在西瓜和蔬菜领域内,除户县同心瓜菜协会成员外,全国其他任何个人与组织,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