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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奶捆绑促销有“花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9:00 无锡日报

  “看看赠品有没有过保质期。”昨天,在一家超市冷冻食品柜台前,一位正在挑选酸奶的主妇这样提醒同伴。

  如今,奶制品竞争激烈,超市里满眼看去都是红色的降价标签。除此以外,几乎所有商家都在使用买大送小的“捆绑销售”。但一些消费者反映,有些赠品的新鲜程度实在不敢恭维。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对即将到保质期的“临界”食品销售方式提出要求,销售者应当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发现,生鲜食品柜台正常销售的“临界”食品基本没有,但在一些捆绑销售的赠品中,临界食品却成了主力,而以此类产品作为促销手段,有关部门并没有对商家加以具体规范,由此引发纠纷也往往无从解决。

  19日下午,在清扬路一大型超市看到,与11月15日出产的950克三鹿酸牛奶捆绑销售的一小盒赠品酸奶的生产日期是10月30日,保质期21天,也就是说,顾客买回该酸奶的第二天就将过期。

  在春申路某超市内,一些促销人员正在进行奶制品赠品捆绑,记者发现,这些赠品同样分别只有1-3天即将过期。据观察发现,厂家在“捆绑促销”时还是动了一些心思的,正常销售的产品,生产日期被标注于醒目位置,而捆绑销售的赠品,生产日期大都被捆在消费者不容易看到的包装内侧。往往要剥开胶带才能看清。一些消费者表示,买奶制品时会选择有捆绑赠品的促销装,但自己一直以为赠送的也是新鲜的产品,很少想到要看保质期。

  消委会人士指出,对于赠品的保质期“临界”该如何处理,国家并没有做强制规定,但若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发现赠品已过保质期并对己造成损失,同样可以要求商家按消费者保护法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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