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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一间房子 隔成N个房间 从中谋取差价 埋下不少隐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0:29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先租个上百平方米的房子,然后用木板把屋子“一间变多间”,再转租给别人,从中赚取差价牟利。而由于一个房间里住的人太多,卫生、消防状况恶劣。昨天,市区站前东小区华峰公寓住户薛先生向本报反映了这一情况。

  在华峰公寓1幢201室,记者看到原本房间只有三室一厅,被隔出9个房间,其中最小的房间只有四五平方米。每个房间几乎都只有一张席梦思垫,连个柜子都没有,衣服等物件横七竖八地放在床上或房间角落。在过道上,几根电线和电表横七竖八地趴在木板墙上。

  “住这里的基本上都是夫妻,大点的房间每月550元,小点的也要400元左右。”一位妇女告诉记者。按照每个房间价格,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就201室而言,每个月租金就达4000多元,而这样一间房的租价不过2000多元,转手就赚一倍。据悉,类似这样的房中房,在华峰公寓有5套。

  “房子都是本地人的,他们把房子租出去,而转租他们房间的都是外来人员,他们经过简单的‘装修’,再转租给他人居住从中获利。”温州市站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陈亮称,“最多的一个房间里住了近20人,由于人太多,卫生、消防状况十分混乱。厕所只有一个,经常有人把大便拉在尼龙袋里,直接从楼上丢到楼下花坛。附近居民经常到物业公司投诉。”

  记者通过物业公司联系上了2幢301室的二房东陈女士,她承认房子是每月1700元租过来的,然后再增加房间租给别人,从中获利。而房主也有自己的苦衷,他们表示合同签了,如果把房子收回来,对方会告他们违约。租房者把房子分租出去的情况他们也早就知道,也和租客谈过,但一直协商未果,他们只能等合同结束后再将房子收回。

  鹿城公安分局绣山派出所值班人员表示,这样的房间都需要进行登记,如果没有经过派出所登记分割出租,他们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理。(请提供线索的薛先生3天后来本报领取稿费)

  本报记者 陈东升 严嘉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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