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六旬夫妇拍水晶婚纱照被忽悠 摄影店"退一赔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1:20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仿水晶照片”被婚纱摄影店简称为“水晶照片”,日前,一对老夫妻为此投诉南京一家婚纱摄影店欺骗消费者。经市消协多方协调,最终该婚纱摄影店,将照片免费赠送给这对夫妇,并赔偿了1000元。

  年过六旬的胡先生夫妇,结婚几十年了,因为种种原因,至今没有照过婚纱照。为弥补这一缺憾,日前,他们来到秦淮区一家婚纱摄影店。刚进店里,服务小姐热情介绍说,有一款“水晶照片”,900块钱左右一套,很适合老胡夫妇。老胡当即选择了这一款。付钱时,小姐在收据上也注明:24寸水晶1张,30寸水晶1张,送10寸水晶2张,7寸相册一本等等。想到自己将有水晶婚纱照,老两口开开心心地拍了照片。此后,因为该摄影店误将一张应该放大24寸的照片放成了20寸的,胡先生也没计较,又多付了165元用于制作24寸的水晶照片。

  然而,当老胡取回照片之后,才发现所谓的水晶照片根本就不是用水晶制作的。为此,老胡一气之下将该摄影店投诉至市消协。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得知,所谓水晶照片,并不是用水晶制作的,而是用树脂材料附在照片表面制作而成的“仿水晶照片”。这种照片色彩艳丽成本低,但日久会变黄,不耐保存,不耐划伤。据店方说,他们一般都将这种“仿水晶照片”简称为“水晶照片”。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该摄影店以“仿水晶照”简称是“水晶照”,这样会误导消费者。经过多次协调,该摄影店决定接受消协的意见,将照片免费赠送给胡先生,并赔偿老胡夫妇1000元钱。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肖宝 芙蓉 陈忠胜 编辑:陈晨 】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