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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窃财 卖淫女勒死两嫖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6:25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梁宗记者宋宁华)专门以单身中老年男子为作案目标,残忍杀害两人并窃走被害人家中财物,前天,市二中院对周芳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两罪合并判处周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现年41岁的周芳曾于2005年因卖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去年春节后,周芳在本市鲁迅公园内搭识75岁的老高,此后两人多次相约在公园见面。同年2月下旬某日晚上,老高将周芳带到自己在四平路的住处,周芳趁老高不备,用绳索猛勒其颈部,导致高因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周芳从他家偷走自行车、VCD影碟机以及衣服等物品。 去年6月21日,周芳在本市武宁路中山北路附近搭识55岁的祁先生,两人于当晚一同来到祁先生位于新村路的家中。次日中午,周芳采用相同方法将祁勒死,并从祁家拿走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以及价值3万余元的手机、摄像机、戒指、手链、挂件等物品。 去年6月28日凌晨,公安机关在本市中山北路一民居楼内将周芳抓获。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这两起杀人犯罪事实在犯罪手段、情节以及被害人年龄偏大且为孤身等特点上一致,且两个现场失窃的财物均在周芳家中查获,结合破案过程,足以认定周芳就是作案者。 两名被害人虽然将周芳带入家中,但没有证据证明被害人存在足以减轻周芳罪责的过错。周芳故意杀死二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与此同时,她还窃取他人财物5万余元,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两罪并处。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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