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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召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6:53 深圳特区报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召开 加大力度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 【本报讯】(记者杨柳纯)“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侵犯著作权的复制品数量在500张以上就属于严重情节,2500张以上属于特别严重情节,这说明司法解释降低了侵犯著作权的数量标准,加大了对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打击力度。”昨天,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专家马东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上说。 该研讨会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与市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表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知识产权产出密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严峻挑战,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为高新技术企业保驾护航。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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