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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开审校外抢劫案 大学生听得津津有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6:5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郫法 李波 记者李凌鹏)昨日,郫县法院在成都电子高专郫县校区内公开庭审一起高校校门外的抢劫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长波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全校400多名学生代表旁听了庭审。 检方指控,今年7月3日和5日两天晚上,陈长波伙同左某(另案处理)在郫县某高校门口拦截学生,声称受害学生将左某的弟弟打了,要学生到银丰园附近解决。在路上,两人自称黑社会分子,抢走受害学生手机4部和现金500余元。法庭当庭宣判,陈长波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面对不法分子,首先要沉着。”审判之外,承办检察官还为师生们讲解了法律知识和应对不法分子的技巧。承办检察官介绍,目前郫县新引进了一些高校,由于周边配套发展还不全面,治安环境比较复杂。如果遇到不法分子,要冷静周旋,并趁机报警。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尽量记住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以便警方识别和抓捕。 郫县法院刑庭庭长邓夏告诉记者,日前他们法院和成都电子高专签署了院校合作协议。他们将审判现场搬到校园,也是利用他们的审判资源,对大学生们进行普法教育。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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