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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虽无明文禁止 部门仍须规范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10:24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市区站前东小区华峰公寓隔房出租牟利的报道披露后,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不少市民打进本报热线,举报类似情况,并希望有关部门对这种现象进行规范管理。

  南先生是市区黄龙康城的住户,他告诉记者自己居住的小区就有很多“房中房”。而且这里的房子出租比其他地方还便宜,140来平方米的房子租金不到两千,一经改造转租出去,赚得不少。

  同时南先生表示,群租的人每天都在房里烧菜做饭,一个房子里竟放着十几个煤气瓶,挨在一起,非常危险。卫生状况就更不用说了。

  “自己管自己的小窝,大房间的门经常是开着的。”站前东小区新大陆2幢的一住户反映,自从该幢406室改造后进进出出人很多,而且相互之间都不认识。他很担心因此带来的治安问题。

  市区凯润花园一区业主林先生称,凯润花园有些改造后的房子里住着二三十号人,非常混乱。

  把公寓隔成小间出租牟利,不仅引起很多住户的反感,还影响了附近旅馆行业。昨天上午,市区火车站附近鱼鳞浃某小型旅馆的老板陈先生向我们大倒苦水,他表示自己的旅馆本来就是做那些外来旅客的生意,随着附近这些“房中房”的出现,他们的生意越来越差。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金克明表示,浙江省内至今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进行房子的倒租牟利。目前,除了依靠房东和租者自己自律以外,只能靠物业和相关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规范管理。

  严嘉瑜 陈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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