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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价涨了,商家反悔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09:00 无锡日报

  近期金价上扬,先前低价位买入的市民都能获得不菲的收益。市民李女士最近遇上一件窝心事:她于今年8月在“荣氏珠宝”定购的一条金项链,竟被老板“爽约”了。“对方说因为金价涨得太多,不能按照原来的价格卖了。”而工商人员介入调解后发现,这家珠宝店并无买卖黄金的资质,涉嫌超范围经营。

  李女士说,8月底,她在这家位于招商城的珠宝店购买玉石装饰品。闲谈中,店主告诉她有便宜的黄金出售,李女士当即购买了千足金手链和戒指。之后,对方又极力向她推荐同款型的一条价值3600多元的项链。“当时并不是很想买,但对方说可以先给100元定金,什么时候有闲钱了再来付尾款。”李女士挺中意首饰的款型,便接受了商家的建议,并与之写下一纸收据,上面写明“李女士购买千足金项链,付定金100元,余款后补。”在这张收据上,还注明了项链的总价和重量。

  看到金价不断上涨,李女士决定到珠宝店付清余款,拿回金项链。本月初,她带着钱来到“荣氏珠宝”,却被告知项链没法卖了。“商家说因为黄金涨价,这么低的价格不能卖。可是,项链是我8月底就定下的现货,商家也不存在成本增加,白纸黑字的合约怎么能反悔呢!”李女士认为珠宝店的做法太没有诚信,“涨了就反悔,如果跌了,会不会按照低的价格卖呢?”于是,她投诉至工商局“12315”热线。

  昨日,记者陪同李女士前往招商城“12315”投诉处理中心,工商人员一席话让李女士傻了眼,“这家店根本没有出售足金饰品的资质!”据介绍,招商城饰品经营范围只局限于14K金、银首饰和玉石制品,足金饰品的买卖是不允许的。工商人员前往“荣氏珠宝”了解情况时,对方称和李女士较熟,帮“朋友带带”,不承认买卖关系,在其店堂内也没有发现任何足金饰品在销售。“因为李女士只能提供收据,无法证明该珠宝店确在经营黄金饰品。但根据收据上的约定,可以要求商家退还两倍定金。”最终,李女士获赔了两倍定金。

  工商人员提醒,购买金饰品应到有资质的金店、银楼,不能贪图便宜私自购买,特别是黄金价高的时候,消费者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

  新闻线索提供者:芳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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