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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名大学生组建工作站向社会提供法律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11:00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在广西大学内,“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大学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名头很响,这不仅是因为这里的工作人员是由广西大学的64个法学院本科学生组成,更重要的是,工作站成立3年来,“学生兵”们以实际行动为不少急需法律帮助的人们解决了不少难题,在这里工作的大学生被大家称为校园里的“法律雷锋”。

  11月20日,记者走进广西大学里的这个工作站,了解大学校园里“法律雷锋”的故事。

  “别看我们都是学生,但当事人都很信任我们”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忙?”11月20日上午,记者一走进工作站,两位年轻的小伙子就微笑着迎了上来,显得十分老练。

  在去工作站办公室的路上,工作站主任、广西大学法学院04级学生赖米米就向记者强调:“别看我们都是学生,但当事人都很信任我们。很多当事人在离开时,才发现帮助他们的不是律师,而是大学生。”

  今年4月的一天上午,赖米米接到一名中年男子打来的电话,称自己的两名亲戚在一次村民纠纷中被打死,虽然一审判决已经下来了,但死者家属对法院判决的死亡赔偿金持有异议,死者家属此后接连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都没有得到满意解决。

  在电话里,很多案情都不能说清楚,赖米米建议他带相关材料到学校来咨询。令赖米米感到意外的是,当天下午,当事人就带着材料从桂北山区赶到了广西大学。

  问题十分棘手,除了一些关键证据没有搜集全之外,迫在眉睫的是,当事人在一审判决下来后,只记着向各个部门反映问题,而忘了要提起上诉。当赖米米看到案件材料时,才知道离上诉有效期只有几天了。赖米米赶紧召集工作站里的其他同学,一起分析案情,连夜加班到次日凌晨3时,为当事人写好了上诉状。第二天上午一上班,工作站的同学就与当事人一起将材料送到了广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当事人及时地将上诉状交到了法院。

  几天后,赖米米接到了当事人的电话:“法院已经受理,并公布了开庭日期。”

  “我永远也忘不了,有两位陌生的中年妇女一见到我,就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眼泪马上就来了。”赖米米说,这些急需帮助的人,有的甚至把工作站当做了最后的希望,这让工作站里的同学们感到责任重大。

  广西大学法学院05级学生施莹就在工作站里当了一回“救命稻草”。今年10月,一位面容憔悴的老人走进了工作站,当施莹走上前去与他说话时,老人却一言不发地走到了桌子旁,吃力地从口袋了掏出了一张纸和一枝笔,然后用力地写下了几个字:“我怀着万分沉重的心情,向你们求助,希望你们帮助我……”

  经过笔与纸的几番交流,施莹才得知原来老人是一名聋哑人,在一次医疗事故中,老人失去了听说能力,为了得到

医院的赔偿,老人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得到解决。

  就在施莹与同学商量该怎么帮老人时,老人用颤抖的手在纸上写道:“请你们快一点,我很饿,已经两天没吃东西。”

  同学赶忙给老人买了吃的东西,经过商量,同学们决定派两位男同学护送老人到广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更多的帮助。

  老人无声的求助,让施莹感受深刻。她说:“求助的人们带着希望来,信任我们,虽然能力有限,但我们一定会尽力而为。”

  除了大学生外,来自社会上的求助也不少

  在工作站办公室里,有一排档案柜,里面保存的是工作站成立以来的工作记录。在10月份的工作记录中,记者看到来寻求法律帮助的人中,有在校大学生、学校附近社区居民、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农民。

  “很多同学利用假期去打工,结果被骗了,就到我们这里来求助。”赖米米告诉记者,很多大学生利用假期去打工,却很少有人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协议,有的学生即使签订了协议,对协议中“交纳押金”等一些不公平条款也不在意,纠纷产生后也不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给后来的

维权带来难度。

  记者问:“你们是如何帮助这些受骗的同学呢?”

  赖米米说:“我们一般会找几位工作站的男生和同学一起去找用人单位,对方见去交涉的同学很懂法律,基本上都会让步的。”

  大学生之间的小额债务纠纷,也是工作站工作人员面临最多的求助之一。大学生之间相互借钱,最终因为没有写借条而产生纠纷,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一般都会为双方进行调解。

  除了大学生外,来自社会上的求助也不少,其中不少是涉及婚姻问题。令工作站同学们感到有些哭笑不得的是,一些前来工作站求助的人,竟然抱着“想听听该如何逃避法律责任”的想法。

  广西大学法学院06级学生唐思琴就接待过一个令人气愤的咨询。一名男子的女朋友意外怀孕了,他自己不想承担责任,更怕女朋友缠着他,他竟然问唐思琴,他该如何做“才能脱身”。

  在工作站10月9日的工作记录上,记者看到这样的一段记录:我(注:一名妇女)儿子与一名女子谈恋爱,但我和他爸爸都反对他们来往,要他们断绝关系,现在这名女子经常打电话来骚扰我们,而且还威胁要到法院起诉我儿子,索要8万元的青春赔偿费,我们该不该赔?

  而在记录表的“处理意见”栏中,则有如下记录:1.法律规定恋爱、婚姻自由,家长不应无端干涉;2.对方提出的青春赔偿费并无法律依据;3.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赖米米向记者解释说,对于民事纠纷,工作站都会建议当事人先协商解决,因为打官司既耗费当事人财力精力,又浪费国家司法资源。

  援助路上,酸甜苦辣味俱全

  工作站成立两年来,至今已接待来访咨询近600人次,代理诉讼案件18起,还到社区、学校、农村进行普法宣传36次。在工作站,同学们感受到了别样的苦与乐。

  在诉讼代理中,工作站的几名同学代理钦州市钦南区尖山镇五户渔民与钦州当地一家海水养殖场之间的滩涂侵权案,成为了工作站的典型案例。在该案件代理过程中,工作站的同学感受到了法律援助的苦。

  这起从1993年就开始的诉讼(因为滩涂边界问题,1993年,尖山镇五户渔民被钦州海水养殖场起诉,并被判败诉),已经将本来相对富裕的五户渔民家庭,拖进了苦海——本来还有彩电、摩托车的人家,在官司缠身之后,变成了家徒四壁,孩子辍学,老人生病没钱医治,生活困难,只能靠亲友接济度日。

  2004年12月,参与办案的几名同学,几下钦州,进行调查取证,发现案件存在一些疑点,并迅速完成了申诉材料的准备。2004年12月30日,钦州市钦南区法院开庭恢复审理该案,虽然参与办案的同学以及当事人对庭审结果都感到满意,但结果却是五户渔民输了官司。

  为了准备上诉,几名参与办案的同学又几次前往钦州调查,为渔民写好了上诉状,递交到了法院。虽然法院受理了该案,但一万多元的诉讼费却让本来就身陷贫困的五户渔民为难不已,经过商量,办案的同学决定,以广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广西大学工作站的名义,为五户渔民办理《法律援助证明》,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用。

  为了能在二审中得到一个积极的结果,办案人员又多次到钦州调查取证。2005年6月28日,钦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后来法院又发通知对该案终止审理。虽然诉讼目前还没有得到结果,但参与办案的同学心里都很明白,他们的努力,至少为5户渔民保留了一丝赢的希望。

  记者问工作站的同学:“你们帮人家解决了那么多困难,人家怎么感谢你们?”

  赖米米说:“我们为当事人提供的是义务援助,我们不能以任何方式向当事人收受财物。”

  一直在旁边静静坐着的施莹说:“其实,有他们的一句谢谢就足够了。除了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们,我们还在实践中得到了学习,这样我们就会感到很快乐。”

  与工作站的同学交流时,他们告诉记者:“每次办案的都很辛苦,最主要是心理压力太大了。”

  而最让他们难受的,不是办案的辛苦,而是来工作站求助的人大多法律意识淡薄,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该怎样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最让人难受的,恐怕就是那些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已经无力回天的伤害案件了。”广西大学法学院06级学生李善业说,工作站经常接待一些求助者,他们有的不懂法律,不知道该怎么收集有效证据,以至于打起官司来虽然有理,却肯定会输,有的甚至过了诉讼时效都不知道。他说:“这时,我们心里就会感到一阵一阵地酸楚,感到很无奈,因为我们没有办法帮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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