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丈夫为何举报妻子超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11:29 法制周报-e法网

  核心提示

  56岁的“丈夫”举报27岁的“妻子”违法超生,在引发有关伦理和道德问题争议的同时,也产生了让人们意想不到的一系列后遗症。

  ⊙法制周报记者王海平文/图

  每天早上,胡小华会一手牵着2岁的女儿,一手抱着两个月大的儿子,走向附近的菜市场。(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 731-4802117)身后的一栋旧楼房,是她和“丈夫”唐宁志位于湖南常宁市宜阳镇近郊的家。看似幸福的她,现在面临一个巨大的烦恼。

  离过婚的唐宁志今年56岁,胡小华则只有27岁。在认识胡以前,唐育有一儿一女。(本报博客地址: //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5年前,唐、胡两人相识并相继生下了女儿文文和儿子果果,但直到现在,

同居数年的他们仍未领取结婚证。

  在儿子果果出生前,唐宁志就一直向当地政府举报“妻子”怀孕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要求制止违法生育,但现在的问题是,不仅他的举报未奏效,现在还得面临因超生的行政处理。

  老夫少妻的不同想法

  2002年下半年,年仅22岁的胡小华认识了比自己大30岁的唐宁志,不到一年后,两人不顾家人的反对,住到了一起。

  时隔5年之后,胡小华变得明显苍老,因为经常失眠,她甚至有了白发。她告诉《法制周报》记者,尽管带着两个孩子,但还是要料理全部家务,生活过得很“狼狈”。(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谈到这种生活,胡当着唐宁志的面表示后悔,不过,这还不是问题的要点。

  2005年6月生下女儿文文后,两人被当地政府依法征收了7000余元社会抚养费。(本报博客地址:http ://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但到2007年4月,胡小华再次怀孕。

  唐宁志对《法制周报》记者坦言,发现胡小华再次怀孕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让孩子生下来。唐宁志认为,自己快60岁了,每月工资只有一千多元,胡小华又没有工作,如果再生一个,根本养不活。

  但面对即将到来的孩子,27岁的胡小华却是另外一种态度,她坚决不同意按照唐宁志的要求去堕胎。胡的理由是,自己生第一胎时是剖腹产,现在引产也只能实行剖腹,但两次手术间隔太短,自己身体有病,担心会大出血。加之,引产手术前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胡小华也承认,孩子毕竟是自己身上的一块肉,舍不得。(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 02117)后来孩子生下后,她曾打电话到电视台某栏目组,想把孩子送出去,但最后还是留下了孩子。

  唐宁志认为,胡小华不愿意堕胎的真正原因“是想生个儿子”,这样可巩固两人之间的关系,即便万一离开了唐,她也有个依靠。

  不同的想法,让唐胡之间冲突不断。(本报博客地址:blog.sina.com.cn/faz hizhoubao)就在胡临产前10天,两人还为此发生了争吵,最后,胡小华一气之下回了乡下的娘家。

  意外的举报结果

  为了让胡小华同意堕胎,唐宁志想了不少办法,甚至骗过胡小华。

  发现胡小华怀孕后,唐宁志曾对胡小华谎称有人举报她违法怀孕,宜阳镇有关官员找唐谈了话,要求胡去医院引产。

  胡听信了唐的话,跟着唐宁志来到常宁市中医院,要求做引产手术。但医生提出,做引产手术必须有相关部门的手术证明,随后,胡小华回到家中,但没有按照医生的要求回老家打引产证明。

  2007年5月初,唐宁志走了第二着棋——正式向宜阳镇有关部门电话举报“妻子”怀孕。(法制周报新闻热线: 0731-4802117)他在提供给《法制周报》的一份名为《唐宁志举报过程自述》的材料中说,“我真的向宜阳镇有关部门副主任廖泽锋举报,请求他们帮忙做工作,并且要求政府强行执法,把胡小华带去引产”,“廖当时答应过几天去我家,并问了我家的大概住址。”

  但唐宁志在家中等了十多天,未见廖的到来。6月6日,唐宁志来到宜阳镇找到廖泽锋,要求开引产证明,但遭到了廖的拒绝,廖认为引产证明应由女方户口所在地开具,此事得到了廖的证实。

  唐宁志认为,他与胡的第一个小孩生下来之后,社会抚养费由宜阳镇办理征收,所以应该由宜阳镇开引产证明,这个理由说服了廖泽锋,他同意出具证明。

  但出具证明并不等于宜阳镇会组织实施引产手术。(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廖泽锋说,他们要管理全镇十几万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可能每个人都去盯”,胡最后是否引产就不知道了。

  事实上,唐宁志在拿到引产证明后,胡小华仍然不同意堕胎,为此,两人又多次发生争执。当时,胡小华的身孕已经有6个多月了,剖腹产刚过去一年多,可能会引起大出血,胡小华以这个理由坚持不去做引产手术。

  在这种情况下,唐宁志再次联系廖泽锋,请求强行执法,并承诺由自己承担手术费用。(本报博客地址: //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廖说在省里办事,一星期后再来”,唐宁志说。

  7月16日上午,廖泽锋和两名工作人员来到胡小华家。(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他们先是给胡进行政策宣传,随后,要胡小华打电话将唐宁志叫回家。

  “回来后发现情况不对,他们根本没有做什么工作,而是异口同声地开绿灯”,唐宁志在《自述》材料中写道。

  针对唐宁志指责其“诱导生育”的说法,廖解释说:“他老婆讲有病,不能做引产,我们不可能拿生命开玩笑。”

  8月21日,胡小华在常宁市妇幼保健院剖腹产下一个健康男婴。

  一系列后遗症

  儿子果果生下来9天后,唐宁志接到了当地有关部门发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117 300元,唐宁志交了10000元。10月24日,宜阳镇有关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同样理由,再次向唐宁志发出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但计算金额略有不同,改为72200元。

  对两份金额不一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唐宁志和胡小华提出了质疑。(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 802117)唐宁志说,自己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妻子”非法超生,但有关部门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并最终导致非法生育的结果。(本报博客地址: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唐宁志甚至认为,孩子果果的出生,是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的严重后果,他将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高达数万甚至十多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唐宁志坚持必须先分清是谁的责任。

  针对唐宁志提出的问题,《法制周报》记者采访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的有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说,“前后两个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书,如果前一个决定书没有撤销,又出台后一个决定书,属于一事再罚的现象,要么撤销乡镇一级发出的决定书,要么撤销市县一级发出的决定书,反正要撤销一个”。

  这位负责人说,在计算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时,应从男女双方的不同情况来计算。以唐宁志的情况来看,其在已有两个孩子的基础上生育第三孩,属于“违法第一胎”,而此后生的第四孩,则属于违法再生育一胎。(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 31-4802117)从胡小华的情况来看,其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生育两个小孩,属于非婚生育,也属于违法生育。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违法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上年度家庭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本报博客地址:http ://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违法生育第二胎的,则在二倍征收的基础上,再加三倍征收。

  “在9月29日新的计生条例修改之前,没有赋予有关部门自由裁量权,征收倍数和计征基数都是确定的”,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说明道,“唐宁志只交一万元肯定是不对的”。

  “至于两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最终按哪份执行,主要看哪份更符合实际情况,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位负责人强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可以由县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作出,也可以委托乡镇作出决定,但同时由同一个执法主体作出两份决定书的做法,与一事不再罚的法律原则相悖。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有关行政部门有过错,由有关行政部门承担责任,当事人违法生育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如果唐宁志认为当地政府官员有过错,可以选择采取三种途径,一是向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向衡阳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但不可以行政部门有过错而减轻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除了可能要缴纳的巨额社会抚养费,另一个让唐宁志不爽的后果是,举报胡小华超生的行为,让他在胡小华面前失了体面,两人的感情可能由此发生变化。

  对于唐的举报行为,胡小华并不讳言自己的愤怒。(本报博客地址: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她告诉《法制周报》记者,她是从邻居口中才知道唐举报了自己,“听到这个情况后,我很气急,无法接受。”

  孩子生下后,胡小华开始感受到了更多的烦恼。还是在坐月子的时候,她便缺少人照顾,自己的身体迅速垮了下来。 (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很多次,她都想过将孩子送给那些没有生育能力的人。

  现在困扰唐宁志和胡小华的一大难题是,两个小孩的成长费用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目前,胡小华一个人在家带养两个小孩,唐宁志则到单位上班,对于自己的未来,两人都表示非常迷茫。(文中人物除廖泽锋外均为化名)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