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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七成网友认为医院不应承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4日01:17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丈夫拒签字致产妇胎儿双亡事件,牵动着众人和媒体的神经。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产妇李丽云究竟经历了什么?

  抢救记录:记载产妇生命的最后3小时

  记者从朝阳医院西区医院昨晚提供的一份抢救过程记录中看到,满满的三页纸上,记录了11月21日李丽云人生最后的3个多小时:

  16:00: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她的呼吸、心脏处于衰竭状态,胎心正常。

  16:20:孕妇心衰加剧,需要手术。院方立即准备好手术室,并叫来了麻醉师。

  16:30:家属拒绝手术,并签“拒绝剖腹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

医院当即上报朝阳医院、区卫生局、市卫生局。

  16:40:再次劝说家属,遭拒绝。

  16:45: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心率145次,血氧下降,意识模糊。

  17:00:血氧继续下降。胎心未闻及。再与家属交代病情。

  17:05:家属拒签。

  17:15:患者烦躁,意识不清,瞳孔对光反应迟钝。医生立即联系手术室,准备就地剖宫,家属拒签。

  17:30:患者心率为0,血压测不出,立即心肺复苏。

  17:47:上呼吸机。患者家属仍然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18:00:医生强烈要求给患者实施剖宫手术,但家属拒绝。

  18:24:胎儿彩超未见胎心搏动,考虑胎死宫内。

  18:55:心跳再次停止,抢救后不能恢复自主呼吸。

  19:25:孕妇心电图呈直线。

  由此看来,真正让产妇李丽云和胎儿致命的也许不是疾病,而是一再延误了时机。

  死者母亲:“不能让那个人跑掉啊!”

  今天下午2点左右,李丽云的母亲从外地抵达北京,来到朝阳医院西区办公室。

  在这里, “岳母”与“女婿”第一次见面。

  看到这个让女儿送命的“女婿”,李母声称不认识,也没听说过女儿结婚的事。然后,她扑上去用手中的矿泉水瓶狠狠地砸着肖志军的头,一边大声哭喊着:“我的好女儿啊,让我可怎么活呀!”一时间,场面显得有些混乱。

  据李母讲,女儿已有三年没回家了,但每周都会给家里打一次电话。听女儿说在北京上学,她每个月都给女儿寄钱,而她和肖志军分别出示的存折也证实了这一点。

  “那天中午2点的时候她还给我打过电话,怎么可能说死就死了呢?!”对于女儿的离去,李母无论如何都难以置信。 而医院负责人出示的李丽云当天的验血报告显示的数据更让李母大感意外,据院方介绍,按照李当时的身体状况,即便当时实施了手术,也不能百分百地保证母子都安全,实施剖腹产取出胎儿,只能减轻她的心肺负担,并不能完全保证她的人身安全。

  听说女儿是因为感冒在私人诊所医治无效才被送来医院时,李母开始拍着桌子向医生抱怨:“你们怎么不在她进医院的时候问问我们的电话啊?!你们怎么能相信一个外人啊?他说他们结婚了,你们为什么不让他出示结婚证呀?!”说完, 李母又大喊:“不能让那个人跑掉啊,我要去看着他!”

  网友声音:近七成认为医院不应承担责任

  在本报正义网就此展开的网上调查中,67.6%的网友认为医院不该承担责任。而对于拒不签字手术的丈夫,一些网友表示不理解。吉林省靖宇县网友李建华留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叹!可怜!可悲!可恨!如何面对今后的尴尬与自责?!”。还有些网友甚至对其放弃手术的动机进行了种种猜测,认为其应该承担责任。网友lyltjcy 留言:“因为我们的法律没有给道德留下通路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能说医院和大夫不作为,倒是丈夫的刑事责任必须追究。”

  不过,也有人对这位丈夫寄予了深切同情。网友duanshouzhong认为:“对于一个身无分文的求医者来说,也许他并非一点不相信医院及周围人的行动是一种好心之举,但社会上许多缺少诚信的事让他有了太多的犹豫,他或许是害怕一旦签字等待他的将是昂贵的无法承担的医疗费用,而医院方并非就真有那样一个病人家属不签字就不能手术的规定,……由此觉得这是诚信缺失下的一个悲剧。”

  针对家属签字才能为患者进行手术的法规,69%的网友认可,但同时认为应设置一些程序或机构在紧急情况下免除医院的责任。“在家属不签字手术的情况下是否有其他补救。制度规定要家属签字,但是,是医生还是家属更明白手术的必要性?——人已经死了,以后怎么办。”在正义网上,辽宁抚顺网友王志的这种观点就很具有代表性。

  医院方面: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是悲剧根源

  针对网友们的上述疑问,今天下午,朝阳医院西区医院分管临床的副院长赵立强和该院法律顾问胡文中应邀做客本报正义网接受了采访。

  就网友、李母和一些媒体认为肖志军和死者并非夫妻的说法。赵立强说,在男方拒不签字手术的情况下,他们甚至请来了110。当时就是要核实他们的身份,弄清他们两个人到底是什么关系。警察把他们双方的身份证都拿走了,然后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网到他们老家去查询,并回复他们是合法夫妻。所以院方才确认了这个问题,而且他们老家比较远,想找其他的直系亲属找不到,所以别无办法。

  胡文中认为,这一悲剧责任在患者家属。因为医院跟患者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一种医疗合同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假如说患者不同意接受这种治疗的话,那医院是不可能强制给他做治疗的,因为这违反《合同法》,也违反现行有关医疗的法律法规。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是不构成医疗事故,其中即包括因患者的原因贻误治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构成医疗事故。他认为,这个病例完完全全就是符合这样的一个条件,就是说因为患者家属的原因导致了患者产生不良的后果,所以这个责任应由患者家属来承担。

  说到这一悲剧的原因,赵立强和胡文中都认为,悲剧的根源在于患者家属对医院的极度不信任。

  赵立强说,肖志军明明看到病人不行了,却还一再说她会好,不肯接受医院的手术方案。胡文中认为,作为患者家属,肖志军表现出对医院和科学的极度不信任,一直认为假如病人不到这个医院来,在私人诊所的话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事实上,病人是在私人诊所延误了病情。另外,肖志军拒绝冷冻尸体,说是要等到老家的人来,听他们的,才能决定是不是要把尸体放到冰柜里去。而事实上,只有尸体不腐烂,才能进行尸检,才能讨回他所谓要讨的公道。这方面,医院也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胡文中认为,肖志军的这些思路,这些想法,最关键的就是患者对医院不信任的态度。

  但是,不管怎样,医院都会尽力去妥善处理好这件事。结束采访时,赵立强和胡文中一再做出上述表示。(滑宝霞 吕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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