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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孩跳进鱼塘成功救人不会游泳的她却不幸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4日02:47 杭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余法 记者 孙磊 实习生汤倩倩)今年7月26日下午3时半,余杭区临平街道丁山村四组的“长塘”鱼塘边,8岁的贵州男孩小成独自在鱼塘边玩耍,突然掉进了鱼塘。

  孩子拼命在水中挣扎、求救,但是周围没有大人,眼看就要沉下去了。11岁的小丽经过鱼塘,她根本不会游泳,但马上跳下去救人。小丽奋力将小成推向塘边,边上一个小男孩急忙跑回去喊“救人”,村里大人赶到时,女孩却再也没有力气上岸,不幸溺水身亡。

  小丽老家在云南广南县,随着父母外出打工来到余杭,33岁的爸爸在摩托车配件厂工作,39岁的妈妈开了一爿杂货店,小丽就读于育蕾学校保障桥校区小学四年级。她特别懂事,很喜欢帮助别人,老师和同学们都非常喜欢她。被救男孩一家同样是外来务工者,经济条件也十分普通。

  事发后,当地有关部门给予小丽一家3000元的救助金。小丽的父母找到鱼塘所有人余杭区临平街道丁山村村民委员会及鱼塘承包人陈某,请求一定的经济补偿,但遭到了拒绝。老乡们不忍心看这对夫妻日益消沉下去,帮他们请来了律师。

  昨天,律师向余杭区法院递交小丽一案的立案材料,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鱼塘所有人和经营者:陈某作为长塘鱼塘的经营管理者,在鱼塘放水经营后,未尽到应有的管理及防护责任,致使本案发生;丁山村村民委员会是该鱼塘所有人,应对本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30983.50元。

  在立案大厅里,律师还申请缓交诉讼费,孩子的父亲签了字,默默地站在一旁,表情木然。律师透露说,这对夫妻其实不会生育,小丽是他们领养的,孩子隐约知道自己的身世,特别孝顺,今年“父亲节”前还拼命攒钱为爸爸买了一条挂坠做礼物。孩子出事后,父亲说这一辈子都不会把挂坠从脖子上取下来。女儿成了他一生的痛。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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