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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名“监狱人”进入社区服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4日05:16 深圳特区报
宝安区通过心理矫正和职业培训等途径帮教罪犯 141名“监狱人”进入社区服刑 【本报讯】(记者张连城通讯员李江波)宝安区积极构建改造罪犯的社会平台,探索帮教罪犯的新途径,促使改造和帮教对象尽快由“监狱人”向“社会人”转变。日前,宝安区召开社区矫正工作扩大会议,决定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141名服刑罪犯投入到社区中服刑。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据了解,目前宝安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涉及全区10个街道,共计141人。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逐步开展,这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将到社区服刑,接受心理矫正、行为矫正、职业培训等,促使其尽快由“监狱人”向“社会人”的转变,更好的重新融入社会。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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