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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刀楼梯”不让过 行不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4日05: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武法 实习记者易婷)两家公司分别购买一栋楼盘的1层和2层作为办公地点,由于2层公司的员工上班要经过1层中间的楼道,这使1层公司的办公环境受到很大干扰。为此,1层公司将通向2楼的这道楼梯封锁。近日,位于2层的四川有色金属工业服务公司将封锁楼梯的重庆双碑贸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自己有通过1层的权利。

  法庭上,原告称,修建于1993年的万兴苑商住楼的1、2层被设计为商场格式,同时,设计者还设计了一道方便顾客购物的“剪刀楼梯”和保证商场内人员安全疏散的封闭式楼梯间。楼盘修建好后,原告获得了2层的经营权,被告则获得1层所有面积的产权。

  原告称,被告获得1层所有面积的产权后,不顾楼盘本身的设计,否认了原告员工和顾客的通行权。同时,被告还封闭了通往2层的楼梯间出口,并阻止原告工作人员和客户通过1层的剪刀楼梯进入2层。这使得原告的经营受到极大影响,为此,他们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法院返还自己通行的权利。

  “这不是通道。”被告认为,房屋能否通行,取决于房屋的性质,剪刀楼梯属于1层的一部分,不是通道。原告所谓的通道并不是通道,而是属于被告的房屋,属于公司所有,原告无权要求从此处通行。同时,通往二楼并不只是通过剪刀楼梯进入,可以有许多选择,包括2部电梯,4部楼梯,这些才属于公共通道,不会影响任何人。但是,原告却不用这些公共通道,非要穿过商贸公司的房屋,这是对毗连房屋权利的侵害。

  双方对于剪刀楼梯是否可以通行争论不休,最后,法官宣布,此案将择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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