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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母法庭追讨祭奠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4日08:56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郯城讯 女儿在车祸中不幸死亡,女婿却私自将妻子火化安葬,而且拒绝告知埋葬地点。张某夫妇一怒之下将女婿告上法庭,追讨祭奠女儿的权利和精神抚慰金。记者日前从郯城县法院获悉,该院刚刚审结了这起罕见的祭奠权纠纷。法院判决张某夫妇索要祭奠权合法给予支持,判令女婿杨某必须告知埋葬地点,并赔偿岳父母精神抚慰金2000元。

  张某夫妇是郯城县人,女儿小薇(化名)一年前与同乡的杨某结婚,婚后尚未生育子女。2007年2月19日,小薇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张某夫妇和女婿因对死者抢救是否及时尽心、赔偿数额等问题发生争吵,导致矛盾激化。3月5日,女婿杨某在未通知岳父母的情况下,私下将妻子的尸体火化,没有举行送葬仪式就将骨灰埋葬。事后,杨某一直拒绝告诉岳父母小薇骨灰的埋葬地点。

  由于不知道女儿的埋葬地点,张某夫妇想祭奠女儿的愿望变得难以实现。5月18日,张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女婿杨某告知女儿的骨灰埋葬点,补办送殡仪式,通知亲朋参加,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0元。

  郯城县法院受理这一罕见的追讨祭奠权的案件后,进行了细致的调查。法院最终认为,小薇的意外死亡给诉讼双方都带来巨大痛苦。杨某没有通知岳父母就将尸体火化安葬,更没有告知骨灰的埋葬地点,剥夺了张某对女儿埋葬地点的知情权;同时,也使张某及其亲属未能前去吊唁表达哀思,也无法到女儿坟墓前进行祭奠。杨某的行为与社会公德良俗相悖,给原告造成的精神伤害依法应予赔偿。

  最后,法院一审对张某夫妇追讨祭奠权的要求给予支持。判令女婿杨某告知张某夫妇小薇的埋葬地点,并赔偿岳父母精神抚慰金2000元。据悉,这一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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