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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马路杀手”何其多(下)(4)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5日08:57 台海网

  后记

  告别酒后驾车普及交通文明

  现在,厦门私家车越来越多,有房有车,经济条件好,消费能力强,经常呼朋唤友到酒店吃喝,这次你请我,下次我请你,下馆子的机会很多。既然买了车,出门会友当然开车,酒后驾车就在所难免,酒后驾车好像很自然,很正常。

  现代交通文明要求杜绝酒后驾驶,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对社会公共安全负责。酒后开车,都抱着侥幸心理,实际上是在跟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打赌,赌赢了什么也得不到,输了可能赔上生命,和家庭幸福,社会公共安全同时被打破。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种好习惯,在厦门还远没有蔚然成风,像方律师这样的人并不多。有车族中的爱酒者,酒后开车的人数,肯定远大于喝酒后不开车的人数。

  常在水边走,焉能不湿鞋。有车的爱酒者,有几个不曾酒后驾车?哪位敢说自己从未酒后驾车?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酒后驾驶经历已经过去,关键是今后是否认识到酒后驾车的违法性质,自觉成为守法公民。

  人们的观念进步总落后于时代发展。人们仍然认为,喝酒开车这种事稀松平常,完全是合理的社会存在,违规而已,只有交警爱管,还没有把酒后开车上升到违法高度来认识,没有树立现代文明理念、现代法律意识。

  这需要人们认识到酒文化中的不文明成分,对历史悠久的酒文化进行扬弃,抛弃其中不符合现代文明的成分,普及符合现代文明的交通文明,共同构建现代文明生态。 导报记者 范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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