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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家长热议学校安全条例 放学时最好有个专用通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5日09:12 云南日报
花朵绽放,星空浩瀚,世间万物无不蕴含奥妙;莘莘学子,可敬师长,教育的过程酝酿着希望。传播科技知识,促进教育发展,是媒体不可推卸的责任。 从今天开始,本报“新科教”版面将每周与读者见面。我们力求为读者奉上本地科技和教育发展的新进展,并以新角度和方式报道科技新闻,以新思维探讨教育问题。 无论你是老师、家长、学生,或其他读者,如果你有关于教育和科技的新鲜话题、疑问、困惑,都请和“新科教”联系,我们将尽力为你服务。如果你本人热爱发明,或你身边有发明爱好者,也请和我们联系,让更多人分享你的创造精神。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科技新成果、校园里新鲜、有意义的人和事,都是我们关注的对象。 “真理的大海,让未发现的一切事物躺卧在我的眼前,任我去探寻。”接下来的每个星期,就请广大读者和我们一同探索科学的奥秘,寻找教育的乐趣。 核心阅读: 孩子的平安是家长最大的心愿。即将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将对《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进行审议,一系列保障学生安全的措施有望实施。记者日前走访昆明部分学校后了解到,家长们最为关心的,还是孩子每天上学、放学时的出行安全。 调查 部分学校已装摄像头 记者从昆明市高新一小获悉,新学期开始不久,由高新区出资,该校率先在计算机室、食堂、楼道等重点部位安装了40多个监控摄像头。据了解,昆明市教育局规定,从今年9月起,采取租用或一次性建设的方式,逐步在全市部分试点学校安装报警监控系统,今年预计在50所中小学安装报警监控系统。 家长 最担忧孩子出行安全 市民宋世平先生的孙子在春城小学上二年级。每天早晚,接送孩子都是宋先生最重要的工作。“说到校园安全,我最担心的还是孩子每天上学、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宋先生说。和宋先生一样,市民蔡大妈也同样担心孙子的交通安全。“在学校,孩子有老师看着,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放学,出了校门就不一样了。一大群家长围在校门口接孩子,再赶上上下班高峰期,让人不放心。”蔡大妈的孙子在昆明市新闻路小学上四年级,每天上学都得穿过几条马路。 记者看到,一到放学时,各小学门前都会挤满前来接孩子的家长。 措施 非校车不得接送学生 记者从昆明市教育局获悉,为确保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分批在主城区交通主干道旁的学校门口前后30米设置强制减速带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今年,将率先在全市20所中小学、幼儿园安装强制减速带,其余学校由市、县两级有关部门逐步安排落实。 同时,从今年9月1日起,昆明市规定,非校车一律不得运送学生,校车都要符合相关标准,学生春游、秋游和体育竞赛等集体外出活动只能使用校车或公交公司的客运车。 建议 为学生辟出放学专用通道 面对一系列新出台的校园安全细则,接受记者采访的家长、老师、学生均表示赞成。 对于校园周边安全秩序的监管,学生家长黄发贵建议,上放学高峰期,尤其是校门口临街的学校,都应该有交警指挥交通,并适时为学生辟出专用通道。 多数家长还提到了校园周边食品卫生问题。“有一次,孩子放学后在校门口吃了零食,回家后就拉肚子。”黄发贵说。对此,他建议,应从源头上控制一些不达标食品流入市场,各学校也应对周边经营户加强监督。 另外,有3成以上受访家长认为一些玩具也有可能威胁到学生安全,学校应该禁止携带玩具进入校园。“几个孩子拿着玩具闹着玩,有一次我儿子的头被玩具手枪打破了皮,万一打到眼睛多危险啊!”一位家长忧心地说。 新闻链接 校园场地用途不得随意改变---《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 下周审议 本报讯(记者 王云 刘超)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将于11月26日至29日在昆明举行,会议期间,将对《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进行审议,一系列保障学生安全的规章制度有望实施。 【亮点一】侮辱学生将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教职工有侮辱、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伤害学生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亮点二】校车司机要有5年驾龄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最近3年内任何一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亮点三】校园场地用途不得改变 学校不得擅自改变校园场地的用途;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不符合其生理和心理特点,超越其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 刘超 王云杨春雁吕方方(春城晚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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