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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内勤录入时查出诈骗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00:49 扬子晚报

  

女内勤录入时查出诈骗犯
谢玲(右)在市场进行防范诈骗宣传。徐骋 摄在南京十大经侦民警中,谢玲是唯一的女性,而且是唯一从事内勤工作的。与一线的办案民警相比,内勤做的都是幕后的工作,惊心动魄的大案,根本与她无缘。但同事们谈起谢玲,却纷纷夸她是“精确制导系统”,很多大案的破获、犯罪嫌疑人的落网,与谢玲的幕后工作有很大关系。昨天,记者走近南京建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谢玲,看她如何默默地在自己的舞台上创造精彩。

  细心 录入材料发现蛛丝马迹

  昨天,记者在建邺分局见到了38岁的谢玲,笑盈盈的脸上,写满了从容和自信,却看不到一丝娇气。要不是同事们说,记者根本想不到,这样一个看似普通的女民警,竟然通过刻苦自学,考到了会计证。对此,谢玲只是笑笑说,“哎呀,真没什么好说的,我的事情太普通了。”记者了解到,谢玲毕业于江苏公安专科学校(今江苏警官学院)治安管理专业,此前干的是与经侦毫无关系的刑警,干经侦也是半路出家。

  谢玲的同事朱亦军告诉记者,谢玲从事的内勤工作,说白了就是整天守在电脑前面,把材料录入警务平台,看上去不仅平凡而且十分枯燥。换了一般人,把材料录录也就了事了,但聪明的谢玲没有死板板地把内勤干成录入员的工作,而是通过对材料的分析研判,提取出极具价值的线索,成为一线侦查员手中的“精确制导系统”。

  “就拿2003年的一起诈骗案来说吧,要不是谢玲提供的线索,骗子可能一直逍遥法外。”朱亦军说,那年,家住河西的沈女士到分局报案说,一个姓林的男子,以在江宁买地盖房子为由,用虚假合同诈骗她8000元钱。建邺经侦民警立即着手侦破,但布控却扑了个空。在将有关案件材料输入警务平台的过程中,谢玲发现林姓男子的名字曾在其他案件登录过程中见过。细心的谢玲没有放过这个蛛丝马迹,在数据库中进行了细致查询,终于在已处理人员库中找到林某。原来,林某已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刑,现正服刑。根据谢玲提供的信息,一线侦查员对林某进行审讯,林某交代自己没有交代诈骗罪行。最终,林某因诈骗罪又被法院加刑。

  巧妙 写预警提示引出离奇案

  建邺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金潇潇告诉记者,机敏的谢玲就像一部高速运转的雷达,时时通过材料的分析研判,发现一些潜在的犯罪因素。今年早些时候,谢玲发现,很多职务性犯罪案件,其实都是因为公司管理上的疏漏造成的,便就此编写了一条预警提示,发到辖区一些企业。果然,不出几天就见了成效。今年2月上旬,某公司经理陈某来到建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公司女出纳李某涉嫌隐匿会计凭证,造成公司60多万现金不知所终,连账目资料都找不到了,希望经侦部门介入调查。

  民警调查中发现,陈某对其与李某的关系比较回避,经过说服教育,陈某说出了原委。根据陈某提供的说法,陈某1999年就与李某认识并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与发妻离婚。2006年初,陈某在另一公司经营期间挪用公款,以李某的名义买了一处房子,结果东窗事发被判刑一年。服刑期间,李某以帮助陈某减轻罪名需要资金为名,从公司取得法人印鉴章和财务章。陈某出狱后,发现公司有66万余元的资金去向不明。可是进一步调查却发现了更离奇的事实:原来,陈某并没有说实话。陈某出狱后便与前妻复婚,想向李某要回房子,李某不给,陈某便向公安机关举报李某。李某还拿出了陈某写的66万元收条,证明这笔钱已归还。陈某这才承认报了假案。谢玲又编写了预警信息,提醒辖区公司负责人,加强对相关财务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不给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预警信息发出后,辖区此类案件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敏感 看电视受启发揭开骗局

  

  今年5月,因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沈某被建邺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家住双闸村的农妇沈某以“做钢材”、开办“农贸市场”为名,以月息2%-25%的高回报为诱饵,先后向19名受害人集资390多万元。虽然沈某诈骗时间很长,但一直没有人报案。此案之所以案发,完全来自谢玲长期从事情报搜集工作的敏感性。

  今年3月,谢玲偶然从电视中看到一条社会新闻,一农妇因欠了钱,被亲戚朋友们四处追讨,最后在南昌路被堵,差点被打。一般人可能看一下就过去了,而谢玲却多想了一层,“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名堂?”谢玲于是编写了一条情报信息。根据这条信息,一线民警调查发现了沈某诈骗亲友巨额钱财的大骗局。沈某10多年前曾向别人借过高利贷,用于倒卖钢材,后来钢材卖不出去被偷光了。民间私放高利贷是非法的,沈某没有报案,却想到了诈骗。两年来,沈某在亲戚朋友中进行了上百次诈骗,将骗取后来人的钱,用于支付前面被骗者的利息。就这样竟然骗了390多万元。经过深入调查取证,沈某的犯罪事实全部浮出水面,受到严惩。(文中涉案单位及个人均系化名) 通讯员 宁公宣 荆峥 本报记者 罗双江

  ●人物小档案:谢玲,女,1969年2月生,1990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2000年10月参加经侦工作,现为建邺经侦大队民警,从事经侦内勤工作。她以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踏实细致的作风,在内部事务管理和服务侦查破案上,既演好“主角”,又当好“配角”,成为领导的好参谋,同事的好帮手,她承担的各项工作在全市评比中名列前茅。参加经侦工作以来,2002年2月,被授予南京市公安局“人民满意警察”称号,2003-2005年,连续三次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2005年2月,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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