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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医院应受道义上指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01:35 新京报
■ 观点 本报讯(记者王殿学 白杰戈)昨天,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刘明祥教授认为,肖志军不构成过失杀人罪,医院至少应该受到道义上的指责。 据刘明祥介绍,刑法理论上有一种排除违法性的“专断”治疗措施,即医院经过科学判断,从病人和社会的利益考虑,认为做手术能够挽救生命,可以采取措施做手术。 刘明祥表示,“专断”治疗实际应用不少,比如患者是传染病,即使病人和家属不同意,医院也需要将病人隔离治疗。“专断”治疗时,医生是免责的。刘明祥认为,从本事件来看,手术可能是挽救孕妇生命的最可能手段。 “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医院领导不能决定做手术,责任由医院承担?”刘明祥说,卫生部门规定只是一般规定,不能死抠,医院还是要受到道义上的指责。 “从道德、社会的角度,对医院应该有更高要求,甚至批评。”昨晚,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表示,虽然从现行法规看,医院的做法已经尽责,但也有可检讨之处。 夏学銮介绍,如果用社会学理论分析此事,在目标(救命)与手段(获得签字)矛盾时,医院可有两种选择,一是做“革新者”,放弃手段追求目标;反之则是“墨守成规者”,坚持原则,不兼顾“救命”目标。 夏学銮认为,在医患关系紧张的背景下,医院从理性出发选择;但是从道德、社会的层面,对医院应该有更高的要求,甚至批评。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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