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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失踪” “婚骗”闹剧一再上演症结何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05:10 广西新闻网

  用假证件登记结婚的妻子失踪后,桂平的一个小伙子努力了两年都没能离婚;在前往妻子的“假地址”求证时,他竟发现原来自己身陷一场“一妻三夫”的闹剧。与他有同样遭遇的受害人呼吁改进婚姻登记系统,真正把好婚姻的第一道“闸门”

  一个桂平小伙为了跟登记结婚不久后就“失踪”的妻子离婚,花费了不少功夫。随着时间的过去,他知道了越来越多令人震惊的真相:这个妻子当初是用假身份证与他结婚的,而且有“婚骗”的嫌疑。面对着“离婚”带来的重重苦恼,“婚骗”的受害者们希望民政部门改进婚姻登记系统,在登记的时候把好关,防止骗婚、重婚等犯罪事件发生。

  打工路上结“姻缘”

  闪电式登记结婚,“妻子”拿钱后蹊跷失踪,半年后再次打电话要钱

  11月24日上午,记者在贵港市见到了29岁的桂平青年陆诚(化名)。陆诚身材高大,浓眉大眼,条件并不算差。谈起两年前的那场“初恋”,憨厚的他还略带羞涩。

  2005年5月的一天,在广东顺德做建筑工的陆诚和两个老乡从顺德坐车到东莞。在车上,坐在后排的一个女子突然问他们是不是广西人,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女子便用家乡话与陆诚几人攀谈开来。女子自称是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和平村人,名字叫郑洁。班车到达目的地后,陆诚与郑洁交换了电话号码。

  几天后,郑洁给陆诚打电话,叫他出来玩。当天下午,陆诚买了一点菜到郑洁住处,与郑洁一起做饭吃。当天晚上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不久,陆诚向郑洁提出结婚,郑也答应了。半个多月后,郑洁跟着陆诚回到桂平罗播乡的家中。2005年6月8日,两人来到桂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陆诚说,他认为结婚是两个年轻人的事,所以当时也没有去郑洁家见郑洁的父母。郑洁携带的户口簿上写着父亲名叫“郑华富”。

  刚登记一天,郑洁就向陆诚要了2000元,说是要在老家港南区木格镇摆“登记酒”。两人在桂平前后一共呆了一个星期,又一同去广东打工。

  陆诚帮郑洁在东莞找了份工作,而自己则留在顺德打工,期间郑曾经来顺德找过他一两次。2005年8月7日,陆诚最后一次见郑洁。自那天之后,郑洁的电话不是不通就是关机,而且已经不在原先的工厂打工,没人知道她去了哪儿。郑洁之前曾给他留了她家里的电话,家里人称她没有回家。后来,郑洁家的电话也换了。

  半年之后,临近两人约定摆喜酒的日子,陆诚的母亲突然接到郑洁打来的电话,说她母亲病了,需要6000元,希望婆婆能先给钱她救急。陆诚的母亲没有答应,而是先问陆诚意见。陆诚气愤地说:“不给!都半年联系不到她了!”

  走上漫漫离婚路

  查出“妻子”使用假身份证,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被驳回

  2006年2月陆诚回家过春节,想顺便办理和郑洁离婚的手续。同年2月13日,他与堂哥陆刚(化名)来到贵港市港南区法院立案庭咨询如何起诉离婚。接待他们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怀疑郑洁用来登记结婚的证件和户口簿有假,建议他们先到公安部门查询。

  两兄弟随即来到贵港市港南区公安分局查询,查询结果令他们大吃一惊:郑洁所使用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皆是假的!

  过了几天,陆诚去找桂平民政局,工作人员指出,像陆诚这样的情况,法律上规定民政部门没有权利撤销他的结婚证。陆诚到上级民政部门咨询,也得到同样答复。

  2007年10月26日,陆诚前往罗播乡派出所报案,该派出所以“诈骗案”立了案。

  10月29日,陆诚向桂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该院撤销桂平市民政局颁发的这张结婚证。桂平市民政局答辩称,《婚姻登记条例》新条例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撤销权,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一律通过司法途径解决。11月14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陆诚的起诉。

  11月21日,陆诚到桂平市人民法院麻垌法庭想提起离婚诉讼,该法庭也没有受理。

  “求假”求出惊人真相

  村民反映这个女人“不太正派”,多次与人结婚,最大的儿子都十多岁了

  陆刚说,郑洁假身份证上标明的地址是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和平村,有人建议他们到该村去一趟,让该村开个“本村查无此人”的证明,或许在离婚诉讼中有用。

  11月24日上午11时许,记者和陆诚、陆刚踏上了开往木格镇的汽车。

  木格镇和平村的老支书看了陆诚拿来的材料,很肯定地说该村没有“郑洁”和“郑华富”。但老支书提供了一个线索:在木格镇只有岭塘村有姓郑的人家。记者和兄弟俩又来到距离和平村约一公里的岭塘村。

  该村一位大婶看了结婚证上的照片后表示,照片上的女子不叫郑洁,但也是村里的人,“不太正派”。

  另外一位大伯也认出了相片上的“郑洁”就是他们村的人,真名叫郑丽琴。村民们说,郑丽琴早在10年前就已经结婚,而且结了不止一次,最大的儿子都十多岁了。

  随后,记者和陆家兄弟来到郑丽琴的家,找到了她的父亲郑家×。年迈的郑家×拿着结婚证看了许久,半响才从嘴里挤出一句话:“她很久没有回家了。”郑家×说,结婚证照片上的女子确实是他的女儿郑丽琴,但女儿两年没有回家,也没有打过电话回家。

  在走访村民时,两兄弟了解到一个更惊人的事情:由于曾在某车站上演“两夫争一妻”的荒唐闹剧,郑丽琴被两个丈夫扭送到派出所,郑最后还被判了刑。

  记者和兄弟俩赶到木格镇派出所,把事情向派出所反映。民警表示,如果此诈骗案的立案派出所需要协助调查,他们愿意配合。

  查出“一妻三夫”闹剧

  这个女人2005年同时“嫁”给3个男人,事情败露后被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

  从木格镇回到贵港市后,陆诚、陆刚两兄弟立即上网搜索“郑丽琴”的相关新闻报道。“两夫争一妻”的新闻很快被搜索到。

  这篇题为《这女子:一个假身份,骗两痴情男》的新闻提到,郑丽琴,贵港市木格镇人,1975年出生,1994与刘某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于1997离婚后,回娘家住,常出外打工。去年10月间,郑因为丢失了身份证,花2400元托人伪造了一本户主为郑华富的户口簿和郑洁、郑芳的身份证。

  2005年2月,郑丽琴以“郑芳”的身份认识了桂平市垌心乡男青年谢江(化名),3月与谢江在桂平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并问谢江要了4000元礼金。2005年3月,郑丽琴同样以“郑芳”的身份认识了平南县国安镇的男青年胡桐(化名),到平南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后,她向胡桐索得了2100元。

  2005年8月24日,谢江送妻子“郑芳”到金田车站,让她坐车去广东打工时,突然被寻妻多日的胡桐撞见。胡桐怒气冲冲地走过来,说“郑芳”是他的妻子,和他已办了结婚登记手续。谢江大吃一惊,在和胡桐推搡争吵一番后,两名男子一核对,发现自己都是同一个月和“郑芳”办的结婚登记,知道受骗了,于是两人一起把她送到了金田派出所。事后,郑丽琴因犯诈骗罪被桂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

  11月26日上午,记者联系上采写过郑丽琴犯罪新闻的桂平市公安局一位民警,他表示确有其事,郑丽琴被判刑了,但应该早已刑满释放了。

  陆诚感慨万分,没想到自己“妻子”竟在2005年同时嫁给3个男人。

  呼吁改进婚姻登记系统

  现有的婚姻登记系统没有实现全国联网,极易被居心叵测者钻空子

  陆刚说,在这个事件中,堂弟陆诚没有核实好该女子的身份就草率结婚,有一定责任。但民政局作为婚姻登记部门,应该核实登记双方的身份证等材料的真伪后才给予登记,否则,这个漏洞可能会被居心不良者钻空子,像陆诚这样的事例可能会越来越多。

  11月26日上午,记者联系上在钦州工作的杨先生,他也是“婚骗”的受害者。2005年,他和妻子在四川宜宾登记结婚,后来妻子拿了2000元并向他朋友借了1000元后“人间蒸发”了。他一直没能离婚,因为经济不宽裕,也没钱上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来,他调查到妻子和他登记结婚时使用的是假身份证。他认为,有些人骗婚、重婚屡屡得手的原因就在于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系统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因此,他希望民政部门尽早建立统一的可以查询身份证号码的系统。

  桂平市民政局主管婚姻登记的梁组长表示,目前的婚姻登记系统并不具备查询功能,也不能联网,在进行婚姻登记时,这个系统仅能判断出身份证持有者的年龄是否达到结婚年龄,至于是否假证、是否重婚,则无法识别。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也不能凭肉眼识别出身份证、户口簿的真伪。而且法律上也没有强制要求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一定要去查实身份证的真假才能登记。

  梁组长说,这个系统确实存在漏洞,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作为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也很希望该系统能改善,可以联网或者可以查询,毕竟谁也不愿意被“行政诉讼”。

  26日上午,陆诚把在木格镇了解到的新情况告知了罗播乡派出所,该所表示此案还在继续调查当中。下午4时40分,记者和陆诚拿着离婚起诉书,再一次来到桂平市人民法院麻垌法庭,但铁门紧锁,无人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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