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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物业管理”为“物业服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07:37 深圳特区报
变“物业管理”为“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文化论坛开讲,200余家物管企业参与 【本报讯】(记者郭平保)昨日,由深圳市第四届物业管理周组委会、市物管协会、福田区建设局等单位主办、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物业服务文化论坛在福田会堂举行,全市200余家物管企业的代表参与研讨。 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将“物业管理”变更为“物业服务”,这不仅是概念上的变化,也是对物业行业整体观念的变革。面对新形势,本次论坛以“物业服务文化”为主题,旨在倡导物业服务文化,调动公众参与,充分做好物业服务工作,让人耳目一新,物管专家、服务者代表就物业服务文化这一新理念展开思想碰撞。有专家认为,“物业管理”变为“物业服务”,进而把服务提升到文化的高度,是一个巨大突破。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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