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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拒签字致产妇死亡续:死者家属欲起诉医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08:15 新京报
昨日,在石景山一宾馆内,死者李丽云的父亲告诉记者从不和女儿谈起家里经济条件差,说着流下了眼泪。本报记者 韩萌 摄
本报讯 (记者刘泽宁)昨日中午,因男友拒签字手术而难产死亡的李丽云之父李旭光抵京。在六里桥长途汽车站,李丽云父母见面。李旭光表示,他一定要将医院告上法庭,追究医院见死不救的责任。随后,李父与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尽快对医院与肖志军提起诉讼。 李丽云父亲抵京遭妻拳打 昨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李旭光乘坐长途汽车抵达北京六里桥长途汽车站。见到从湖南邵阳刚到北京的李旭光,李丽云母亲上前给了他一拳,同时哭诉女儿死得如何悲惨。李旭光带着哭腔告诉她说:“只有医院能救我女儿,肖志军不是医生,医院是见死不救。我一定要将医院告上法庭。”李旭光说,他们眼睁睁看着他的女儿死掉而无动于衷。虽然女儿是个普通打工女,但她享有生命的权利。救死扶伤本应是医生第一天职,医院却见死不救,“他们要对我女儿的死负责任”。 李旭光不会认“女婿” 昨天一天,肖志军未在医院露面。提起肖志军,李旭光否认见过这位“女婿”,甚至在女儿出事前都不知道他们已生活在一起。李丽云出事前一天晚上,肖志军致电李旭光告知其女李丽云身亡消息,起初肖志军未敢透露身份,后来无法隐瞒方说出实情。此前,肖志军曾对媒体称,他今后会代李丽云孝敬其父母。对此,李旭光称,永远不会认这个“女婿”,并且会起诉他。 昨日下午4点30分左右,李丽云父母来到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太平间,看了李丽云尸体。李丽云母亲伏在女儿尸体上大哭,后被李旭光和医院保安搀扶,前往医院办公室。 多位律师愿提供法律援助 昨日下午3点左右,北京扶公律师事务所和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等律师赶来,表示愿意为李旭光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帮助其起诉事发医院和肖志军,要求民事赔偿。 北京扶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廷凯说,为最大限度地为家属争取权益,他主张尽量与医院协商解决此事,必要时再通过司法途径。 北京市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良斌说,他准备以医疗侵害为由就此事向法院起诉,将医院与肖志军一并告上法庭。“我们不能保证这个官司肯定能赢,肯定会给李的父母带来实际上的物质赔偿,我们期望通过这个极端案例,来推动我国医疗制度的完善。” 与代理律师签订合同 昨日下午6点左右,李丽云父母同意王良斌为其代理律师,并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合同》上签字。王良斌表示,他会马上展开调查取证,待条件成熟,将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民事争议。 李旭光称无需尸检 在事发医院4楼的办公室内,朝阳医院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当日主治医生向李丽云父母介绍了当日救治过程。10余媒体记者在门外等候。 当时双方交谈声音很大,记者在门外可听到谈话内容。李旭光询问医生,当时李丽云需要怎样的救治?医生称,需要立即做剖腹产手术,但肖志军最后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拒绝手术,后果自负”。 李旭光表示,医院明知李丽云必须做剖腹产手术,却没有立即实施,这说明医院首先想到的不是救死扶伤,而是免责。他觉得,医院对李丽云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随后,医院拿出“尸检单”,告知李丽云父母,如果对李丽云的死存有疑义,可申请尸检。李旭光称,不需要尸检,死亡过程清楚,因为医院延误了治疗时间。 丈夫拒签字致产妇死亡续:医院表示会积极应诉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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