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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160万元发票“征”走近30亩土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09:40 云南日报

  苏家村村民反映没分到土地补偿费

  百集龙公司称办理了合法用地手续

  核心速读

  最近,本报接到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大渔社区居委会苏家村第5村民小组的村民反映,云南百集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集龙公司”)从2000年开始,以每平方米6元的价格将村里近30亩的集体土地租为该公司商业用地使用。之后,公司竟然以“以租代征”的形式,虚拟每亩8万元的价格征用了20亩集体土地,并通过虚开出的160万元发票等一些不合法的手段,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村民还反映说,百集龙公司至今所占用的土地经过村民小组再次复核,实际被“征”走的土地为29.29亩,并已用于建盖某建材城;但村民并未分到土地补偿费。

  “租改征”取得土地使用权

  苏家村第5村民小组是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一个典型的城郊村,近年来随着昆明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许多城郊村的集体用地也就纳入了城市建设的规划中,由此,苏家村集体所有的近30亩土地,也就逐步变得寸土寸金起来。

  村民介绍说,2000年3月13日,百集龙公司与苏家村第5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用协议,以每平方米6元的价格租用1200多平方米的集体土地,租期为20年。同年,该公司又以同样的价格两次租用了1300多平方米土地,租期为30年。到了2001年12月,该公司又第四次租地1100多平方米,租期为20年。

  知情者说,该公司为了完全得到这些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多次向当时的村领导提出征用的想法。2004年7月6日,村小组还专门召开大会讨论“关于完善用地手续”的相关问题,村民当时并不同意公司“租改征”的议题,只是同意将土地出租给该公司继续使用。

  一村民说,按照当时土地完善相关政策要将村集体的土地使用证办理下来,必须交纳很大一笔相关费用,而当时村小组一下子又拿不出这一大笔资金,所以协商后由村民出具“租改征”的协议,由该公司出资来办理土地使用证,并确定所有权为村小组集体所有。但为了保障公司利益,村小组只好将租期延长到50年。就这样,该公司就是以“租改征”的形式取得了这些集体土地50年的使用权。

  虚开发票套取土地证

  根据当时的相关土地用地政策,百集龙公司要将这近30亩的村民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办理下来,确实非常困难。为了能够达到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目的,公司于是就提出采用“以租代征”的形式来完善相关手续。

  于是,在2004年7月8日该公司就与村小组签订了一份《租改征协议书》,给公司用于办理土地使用证。针对这份《租改征协议书》双方还作出书面补充说明,特意说明该协议书只是为了办理土地使用证使用,不作为实际履行协议。

  根据双方作出的协商意见,百集龙以每亩8万元的价格征用该村小组土地20亩,按照相关政策应该支付给村民160万元的土地补偿费用。村民反映说,在7月10日,一张160万元的土地补偿费的发票这样虚假开出了,而且还分别盖上了“昆明市西山区大渔社区居民委员会、“昆明市西山区马街镇大渔村民委员会农经服务站”、“昆明市西山区政府马街街道办事处”、“大渔社区苏家第五居民小组”相关4个部门的公章。8月25日,双方负责人还作出书面特别说明,证明开出的160万元的发票原件,在为办理土地证提供复印件后原件立即作废。

  160万补偿费成了投资股

  去年6月20日,百集龙公司取得了土地证,但上面却明确写明: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成为了百集龙。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村民开始着急了,纷纷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希望彻底清查这种违法行为。

  村民还反映,其实那160万元的所谓的土地补偿费,村民们实际上并没有得到一分钱,村里还是按照与公司所签订的出租协议收取租金。在上级有关部门过问下,去年4月24日,当时的村干部干脆将所谓的160万元土地补偿费转成了该公司的投资优先股份。后来村小组又开始对公司用地进行复查,发现公司占用的土地并非20亩,又复查出了9亩多,还核算出了4万多元的补偿费用。

  苏家村第5村民小组组长李开龙说,因为那160万元的土地补偿款的问题,公司方面迫于街道办事处的要求,于去年4月24日才与该小组签订投资分红协议书,其实就是将虚假开出的发票上的160万元金额投资入股该公司,实际上每年支付的还是租地款,这样该公司才名义上完善了用地手续。

  土地证被扣一年多才发下来

  据李开龙介绍,马街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根据他们的反映,曾派出工作组对此事进行过多次调查。而因为公司在获取土地使用权等环节中存在一些问题,土地使用证被街道办事处扣了一年多才发放下来。去年5月16日,马街街道办事处针对公司完善用地手续中的一些做法召开专题会,认为该公司在完善用地手续中所采取的一些做法和方式有损群众利益,要求该公司就协商征地和投资分红等内容协商结束后,再发放土地使用证件。

  李开龙说,去年6月22日公司按照专题会内容与村小组签订了完善用地手续的报告,内容是村小组不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是该公司用这些土地作抵押贷款。就这样,土地证被上级部门扣压了一年多后才发放下来。

  百集龙称已办理合法手续

  11月22日,记者找到百集龙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采访。该公司的副总经理马世怀说:“我们确实是通过以租代征的形式,办理了各种合法用地手续的,对于以租代征的形式是不是合法,我们也不好说。”马世怀还说,通过“以租代征”的形式取得用地手续,在企业商业用地中存在是个不争的事实。至于村民对公司“以租代征”的质疑,由于牵扯面大,他也不好得说些什么。马世怀也表示,公司在与该村民小组的用地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纠纷问题,比如说涉及到的多租占地的问题,目前双方已经核算出了4万多元的补偿金额。至于其他问题,他们正在积极进行协商解决。

  3个月前工作组已介入调查

  在村民呼吁查处“以租代征” 这起土地纠纷中,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小组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11月21日,记者首先与大渔社区居委会主任徐峥取得联系,他表示不太十分了解事情经过,而且问题很复杂,涉及面很广,在事情没有得到解决之前,不好作任何表态。

  在记者的追问下,徐峥说这个事情已经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重视,近段时间有关部门正在组成工作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只有等调查结果出来后才知道。

  记者在掌握的相关材料中发现,签订《租改征协议书》的是现在的副书记苏永春。记者联系后他回话说:“我不知道!”拒绝了采访。

  据村民介绍,目前马街街道办事处已经成立协调工作组,专门对此事展开调查和协调工作,但是3个多月过去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在采访中,记者多次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采访,却没有人愿意站出来直面此事。昨日下午,记者好不容易才与负责协调处理此事的马街街道办事处刘副主任取得联系,刘副主任说,3个月前他们就已经对村民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协调处理,并多次召开过协调工作会,但是由于村民集体土地在出租给百集龙公司使用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很复杂,协调工作做起来也很困难。

  刘副主任还说,关于村民所反映的与公司土地纠纷问题,因为涉及到上任村领导,而且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才造成的。工作组会在很好地考虑村民最大利益的条件下,尊重历史和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努力作好双方的协调工作。当记者询问关于此事调查的一些内容时,刘副主任说:“事情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现在也不好得说什么。”

  新闻链接

  “以租代征”有6种形式

  所谓“以租代征”,是指违反土地规划和计划管制,规避农地转用和征地审批,以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用农民集体土地搞工商企业项目。通俗地说,就是不经征用审批,以出租或承包为名,把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

  “以租代征”主要有6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面对国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宏观调控形势,有的地方不是从节约集体用地上找建设用地出路,而是默许“以租代征”行为发生,甚至将“以租代征”看做是解决当地用地矛盾、发展经济的一种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对用地企业来说,“以租代征”可以绕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限制,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快捷便利地取得建设项目用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价值不断升高,农民的土地一旦被征用,依照法律规定只能一次性领取征地补偿费。而“以租代征”甚至比搞种养业收益要好,还保持土地所有权。然而由于这种出租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农民的收益不会长久。一项问卷调查显示,73%的农民愿意或比较愿意以“以租代征”的形式出租土地,这是个值得高度重视和研究的信号。

  夏体雷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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