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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虫假冒记者专家等参加会议蹭吃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00:4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27日讯 临近年终,如今,有少数人专门假冒记者、客户、专家等混迹于各种会议和展览等群体活动中,不但大模大样地蹭吃蹭喝,临走时还要蹭份纪念品带着走。

  据省城某网络公司的范小姐讲,快到年底了,公司举办了一个答谢广告客户的酒会,作为接待员的她,和另外几个同事负责接待来宾签到、发放纪念品等。按照程序,范小姐和同事要求客户们凭请柬签字和领取纪念品,正在忙碌之时,一名男子挤到前面,称自己的请柬没有带,随手就要签字,并索要一份纪念品。问他是什么公司及请柬上被邀请人的姓名时,男子支吾了半天答不上来,只回答是替别人来的。因觉得这人有问题,范小姐没有把纪念品发给他。男子一边表示先打个电话,一边退了出去。但是,范小姐在吃饭的时候又发现了他的身影。

  不少单位在酒店等场合召开会议时都见过“会虫”,或打着别人名号,或自己安一个身份。尤其临近年底,他们更是每天在酒店、会所等地蹲守着,身份也不一样,时而是“记者”,时而是“经理”等。“有那么几个人,几乎每天有会议的时候都能看到他们。”据某五星级酒店餐饮部宴会厅的一名服务员讲,这些“会虫”们衣着都比较讲究,适当的时候还会背着相机、采访包等充当门面。

  对于“会虫”,大多数单位表示不会介意,一则会议现场多是很忙乱的,顾不上那么多。另外,“参加会议的多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万一弄错了,就很尴尬。”一公司公关部的主管告诉记者,“会虫”们无非是蹭吃蹭喝,外带蹭点礼品,顶多拿个红包,这些损失公司是可以承担的,但因此得罪了客户问题就大了。

  山东金桥济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认为,“会虫”冒充他人或者自行混入会议的行为是违法的,依法可以被治安拘留,但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应视情节轻重而定。


记者 孙晓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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