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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廉租房新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02:30 武汉晚报
昨日,市国土房产部门对“廉租房新政”进行了解读。 ■3种保障方式 “新政”提出,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目前,武汉在这两种方式基础上,还推出了公房减租的保障方式。 ■廉租房面积不超50平米 “新政”规定,在经济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廉租房,廉租房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目前,我市主要在经济房项目中购置一部分房屋,作为廉租房房源,另外还收购部分二手房作为房源。 ■明年保障资金可突破2亿元 “新政”提出,通过5种渠道筹集保障资金,即年度财政预算特别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拿出比例不得低于10%的资金;政府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目前,武汉按这规定,明年保障资金有望突破2亿元。 ■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 按规定,对廉租房每平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县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目前,我市执行比较低的租金水平。 ■骗房者要退补贴退房 “新政”规定,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应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廉租房承租户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也须退出廉租房。 记者 黄峰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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