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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抚养权官司前妻却称女儿不是他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06:2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离婚后,32岁的彭州市民刘旭想讨回两岁女儿的抚养权。然而,一审官司打赢了,前妻王殷却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称女儿不是他的亲骨肉,并申请亲子鉴定。昨日,刘旭告诉记者,他感到很惊讶。不过,他坚信女儿是自己的。目前,成都中院已受理了此案。

  前夫起诉:讨回女儿的抚养权

  据查,刘旭和王殷于2003年8月登记结婚。比刘旭大5岁的王殷是丧偶后再婚,与前夫还生育了一子。婚后一年多,王殷为刘旭生下一女,取名刘秀。今年5月9日,刘旭、王殷因感情破裂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女儿随王殷生活,并由王殷负担其全部抚养费。

  离婚后,刘旭找到一份稳定工作,月收入上千元。随后,他起诉至彭州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女儿随他生活,并由他承担女儿的全部抚养费。彭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当事双方当初已达成了抚养协议,但王殷目前每月收入仅900元,同时抚养两个孩子,其能力明显不足。据此,法院判决刘秀随刘旭生活,并承担其全部抚养费,直至女儿独立生活为止。

  前妻上诉:女儿不是他的亲骨肉

  宣判后,王殷上诉至成都中院,并申请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亲子鉴定。在上诉理由中,王殷曝出一个惊人秘密:刘秀不是刘旭的亲生女儿。据王殷说,刘秀实际是婚外生子,而刘旭也早知道刘秀不是其亲生的事实。协议离婚时,刘秀归王殷抚养并承担一切抚养费用,小孩应得的征地土地补偿费给了刘旭,这也表明了她的愧疚之情。

  昨日下午,刘旭得知前妻的上诉理由后,仍称坚信女儿是自己的,这不过是前妻的托词。他表示除非前妻拿出足够证据,否则他不会放弃女儿的抚养权。

  (涉及个人隐私,文中人物系化名)

  本报记者 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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