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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盗挖电缆线 法院要重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09:57 台海网
台海外11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玉华 云平 张清)盗割、盗挖电力设备,不仅仅是盗窃,而且危及公共安全。思明法院将开始加大打击盗挖电缆线的力度。 丁满等3人在今年4月份,在演武大桥附近盗割、盗挖电缆线,检察机关据此指控他们犯有盗窃罪。但是法院认为,丁满等人盗割、盗挖正在使用的电缆线,不仅影响公共道路照明,而且造成公共安全隐患,丁满等人的行为已经具备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不能单单以盗窃罪指控。法院根据司法解释,选择更重的破坏电力设备罪处罚,刑期由检察机关指控的3年以下提到3年以上。 法院表示,近期,厦门公共道路照明使用的电缆线频遭盗挖(割),有些电缆线仅使用一个星期左右就被盗挖(割),根据这些情况,法院决定加大打击力度。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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