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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13名女学生卖淫 主犯陈代明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09:45 云南日报

  半年时间内,以介绍工作、游玩等方式引诱、强迫13名女学生卖淫。昨日上午9时,曲靖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将涉案主犯陈代明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6年11月13日,曲靖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查明:在2005年4月至10月期间,重庆大足县农民陈代明等3人伙同“兰姐”(在逃)以介绍工作、邀请玩耍等为名诱骗晓丽(化名)等13位14岁至19岁的少女,并采取殴打、恐吓、“打断肠针”、拍裸照等方式,强迫晓丽等从事卖淫活动。期间,陈代明强行与晓丽等12人发生多次性关系。2005年7月18日晚,陈代明在出租房内对被其控制的女学生晓玲强奸后,不堪受辱的晓玲从3楼跳下,造成双下肢粉碎性骨折,损伤达重伤。法庭一审后,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万元,数罪并罚,决定判处被告人潘彬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两万元;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伍瑞华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同时判决被告人陈代明赔偿受害人晓玲医疗等费用5万元。

  一审判决宣判后,陈代明不服上诉。云南省高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后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依法核准罪犯陈代明死刑,同时下达了死刑执行命令。

  编 后

  住手!侵袭儿童的恶魔

  这些孩子,本来都可以幸福地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为什么却受到如此不同的对待?!

  一厢是5龄童被表叔绑架撕票,13名花季少女被强迫卖淫,命运凄惨;一厢是12岁的重病女孩正受到各方援手,将到上海做手术,关爱浓浓。编辑完这组稿子后,心中真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一个身为人父的男子,为何在下手那一刻不会被孩子的天真和无辜所打动,3个强迫少女的男子,他们又怎能对手无寸铁的少女动手?

  对花朵的虐待和残害,是侵袭社会和谐的病毒,是残害无辜人的恶魔,可曾想到,这些事件背后的泪水会流成河。我们希望,这个世间再多一点对花朵的关注,让侵袭他们的恶魔无从下手。张雅棋

  本报记者 蒋琼波

  通讯员 区鸿雁(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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