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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争座恶少打死人 一凶犯有反社会性人格障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10:5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南京鼓楼一家网吧里,5个青年因为一个座位,对另一名青年拳打脚踢,最后还用自行车砸,后该青年经抢救无效死亡,作案的5名青年不久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其中4人被判无期徒刑,1人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霍凯、雷震等5人都家住鼓楼区,最大的20岁,最小的17岁,几个人都是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并且都没有工作,整日在网吧里打发时光。上网没钱就去抢劫,为此其中3人犯有抢劫罪,霍凯更是今年一月份刚刑满释放。

  2007年5月12日晚,被告人霍凯、雷震在鼓楼区祁家桥2号“驿站网络”网吧,因强占座位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执,5个人分别对其拳打脚踢,致其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5月12日晚10时许,被告人霍凯、雷震、贾兵、林涌、丁伟和两名女孩到“驿站网络”网吧地下室营业厅上网。4个人紧挨着坐下了,雷震看自己和另外4个人隔了一个座位,座位上的青年(张某)正在上网,雷震就让张某让让,但遭张某拒绝。雷震就打了一下张某的头,同时其他4人也上来对张某进行殴打。霍凯先是拿出随身携带的电警棍猛捅,随后又搬起网吧的椅子砸向张某。贾兵用带柄的铁簸箕猛击张某。后丁伟提议将张某带到网吧门口打。此时张某路已经走不稳了,到了网吧门口他想跑,但被雷震摔倒,5人又对他猛踢,霍凯搬起旁边的一辆自行车两次砸向张某。此时张某血流满地,趴在地上动弹不得。旁边的两名女孩害怕了,让他们不要打了,5个人这才逃离了现场。张某后被送到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是遭钝性外力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2007年5月14日,公安机关在市内将丁伟抓获,丁伟归案后,向公安机关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及同案犯的基本情况,公安机关同日抓获雷震、贾兵和林涌。同年5月28日,丁伟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霍凯。后有关部门对霍凯做了司法精神医学鉴定,鉴定证实霍凯是反社会性人格障碍,作案时有完全责任能力。

  最后,中院作出如下判决:霍凯、雷震、贾兵、林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丁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赵兴武徐高纯吉启雷编辑:陆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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