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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妈妈有无生育权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08:37 南方日报
艾滋妈妈有无生育权引争议
艾滋妈妈有无生育权引争议

艾滋妈妈有无生育权引争议
艾滋妈妈有无生育权引争议

女子怀孕3个月查出艾滋病毒坚持生子,你怎么看?
反对。可能会传染给孩子,坚持生子是不理智的行为。
支持。生不生孩子,这位母亲有决定的自由,别人应该尊重。
不好说。

  专题:2007年世界艾滋病日

  妇产科医生禤庆山为“艾滋妈妈”接生八年,见证了她们生与不生的抉择,目睹了这一群体的生存境遇和伦理状态

  关注艾滋病 特别报道

  悲悲喜喜中,不少“艾滋妈妈”像贾雯雯一样选择生下小宝宝。但争议和担忧在孩子出生前就一直考验“艾滋妈妈”和社会。

  若这些孩子感染艾滋病毒,可能不到10岁就会夭亡;即使躲过此劫,由于人们对艾滋病条件反射般的恐惧,在他们成长过程中,将面临无尽的孤独、冷眼、嘲笑、歧视;如果父母因病而亡,他们就会成为“艾滋孤儿”……

  人来到这个世界本应是平等的。若一出生就要背负这“生命不可承受之重”,他们还应该来到这个世界吗?然而,谁又能剥夺一个女人当母亲的权利?失去这种权利,失去爱与勇气,一个绝望的HIV携带者或发病者,对自身和社会,何尝不是一种失败?

  每一名“艾滋妈妈”都面临着生与不生的抉择,对于她们来说,这是一种赌博,她们赌的是命!

  明天又是国际艾滋病日。去年今日,艾滋病毒携带者王翠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产子,重3.25公斤,母子平安。现在小孩身体健康,发育正常。

  主刀医生是市八医院“借来”的专家——广州市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主任禤(xu ān)庆山。

  早在1999年,禤庆山就为广东第一例“艾滋妈妈”接生。此后的8年里,又有30多名的“艾滋妈妈”从他手中抱过新生的孩子。

  流产之殇

  “哎呀,生出来的小孩不就有艾滋病?”这是当时几乎所有人听到消息后的第一反应。

  1998年,广州市荔湾区的小菲意外怀孕,准备和同居的男友结婚。婚检时,这两个有着吸毒史的年青人双双被检出HIV呈阳性。

  在一片反对声中,25岁的小菲“吓懵了”。她不得不同意放弃继续怀孕。

  做引产手术的就是禤庆山,那是他第一次碰到艾滋孕妇,“心里有些发怵”。在市八医院一间简陋的临时产房,禤庆山身穿5块钱买来的雨衣和高筒雨靴,头戴摩托车头盔,对她进行了羊膜枪穿刺引产手术。

  当时小菲的表情让禤庆山记忆深刻——无奈、伤心、遗憾。他在想:即使是“艾滋妈妈”,其实也应该拥有生育一个健康孩子的权利。

  但在当时,出现了“艾滋妈妈”,劝其流产是比较普遍的做法。虽然没有什么规定说艾滋病患者不能生育,但卫生部门一般都会干预此事,甚至还会通过计生部门扣发准生证。

  这些都给“艾滋妈妈”带来巨大的压力。为了不把事情弄得“满城皆知”,她们一般都会选择放弃。

  确实,她们要做妈妈的风险太大。“艾滋妈妈”自然分娩的母婴传播概率在30%以上。而被感染的“艾滋儿童”一般活不过10岁,很多在十几个月大的时候就夭折了。

  迄今为止,艾滋病毒已吞噬了约300万儿童的生命。每天,世界上大约有1500名儿童感染艾滋病毒,其中大部分是在母亲怀孕和分娩时被感染的新生儿。

  然而,有的“艾滋妈妈”还是要冒这个险。她们选择向医院隐瞒身患艾滋病的事实。

  禤庆山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这种情况很恶劣,因为这已经不是个人的事,而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对医务人员、对同病房的产妇、对新生儿都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各医院在孕前产前检查时必须增加HIV检测这一项,以杜绝刻意隐瞒。

  “其实最怕的不是知道人家有艾滋病,而是不知道。”禤庆山说,没有人愿意被排挤出社会,如果社会不对这些艾滋病毒携带者们关心和接纳,他们只会隐瞒自己的病情,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我们怕他们,他们怕我们怕他们,只好隐瞒,这其实更可怕。”

  “她们也有权利当母亲”

  面对“艾滋妈妈”盼为人母的天性,只堵不疏,总不是个办法。母婴阻断技术的研究应用渐渐改变了这一现状。

  包括禤庆山在内的医疗人员总结出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特点和规律,并用综合性干预手段对病毒传染进行阻断,这使得母婴传播几率由30%下降到3%以内。

  禤庆山做的第一次尝试是在1999年10月。那名“艾滋妈妈”在广州郊区一家宾馆做服务员,通过吸毒染上艾滋病。后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了身孕。

  当时她辗转了几家医院都不给接生,后来转到市八医院,由禤庆山主刀做手术。孩子生出来后很健康,过了一岁半跟踪检查,孩子没感染。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渐渐地,“艾滋妈妈”产子就成了市第八医院的一个常态。一次次的成功,也增加了禤庆山的信心。

  他开始给更多的“艾滋妈妈”提供医学咨询和帮助。至今为止,已经有超过60个“艾滋妈妈”得到过禤庆山的咨询指导。

  和小菲只能眼睁睁地看孩子胎死腹中的命运不同,这些“艾滋妈妈”可以自己做决定是否要孩子。禤庆山把这个程序称为“知情——选择”:先告诉“艾滋妈妈”生育的风险,再由其自己作出选择。

  事实上,随着技术的进步,政府部门的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卫生行政部门不再劝说干涉,计生部门也不再扣发准生证。

  2005年底公布的《艾滋病防治法》建议稿第十五条称,任何人或组织不得以公民为艾滋病感染者为由不准生育。这是我国第一次把艾滋病人生育权以立法形式提出来。

  而去年颁发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也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产前指导、阻断等服务。

  一些医院,也已经有专门的“艾滋妈妈”产检室。当然,这间产检室的门上没有“艾滋病”的标志。

  广州市疾病控制中心主任王鸣透露,事实上,从2005年以来,“艾滋妈妈”每年都有增加,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

  “从劝‘艾滋妈妈’流产到让她们自己选择,从拒绝‘艾滋妈妈’到设立专业门诊,这是社会的一种进步。”禤庆山坚持认为,“她们也有权利当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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