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男子持匕首劫持客车至运管处 自称举报黑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08:01 大河网-大河报
众男子持匕首劫持客车至运管处自称举报黑车
车窗玻璃被“举报人”砸了个大窟窿

  记者乔伟辉 实习生陈琼 文 记者李康 图

  本报讯 11月30日晚,在开(封)兰(考)公路与106国道交会处,一伙不明身份的男子将一辆从通许县城发往上海的大客车玻璃砸碎后,又胁迫司机将车开到开封市运管处院内。他们自称“举报人”,怀疑该车不具有营运资格,劫车的目的是让运输管理部门查查该车是不是“黑车”。他们强行举报的结果是,14名乘客在开封滞留了15个小时。

  长途客车被劫持到运管处

  “车停下后,我只听到耳边‘呼啦’一下,我右边的车窗玻璃已经碎了。幸亏穿得厚,没受伤。”12月1日上午,说起前一天晚上的乘车遭遇时,20多岁的张磊还惊魂未定。

  张磊说,11月30日天擦黑时,他从通许县城坐上了到上海的车牌号为豫B92666的大客车,他坐在倒数第二排。晚上7点20分,该车来到开兰公路与106国道交会处时,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将大客车慢慢逼到路边。随后,5个二十多岁的男子上了车,有人举着匕首说,谁打电话报警就捅死谁。

  “在银灰色面包车后边,紧跟着一辆车牌号为豫B10580的大巴车。砸车的人就是从这辆大巴车上下来的。”大客车司机齐建民说,他从车上下来后,被两个人架进了大巴车里,车里有不少一米多长的钢管做成的鱼叉。

  “在车被逼停后,我拨打了110,但两次都没人接听。”大客车副司机岳勇对记者说,“5个年轻人上车后,我接了个电话,被他们打了两耳光!”随后,在他们的胁迫下,岳勇将车开到了距案发地30公里左右的开封市运管处。

  运管处称如此举报不应该

  据悉,车停到运管处院内后,一名男青年对车上乘客说,他们劫车是因为怀疑该车手续不全,是非法营运的“

黑车”,他们不会伤害车上的乘客,只是让该车到运管处验明“黑白”。在几名男青年的要求下,司机和乘客全部下车。

  “晚上8点左右,我接到一个叫周明的人打的电话,他说他劫了个黑车到运管处,让我快点过来。”12月1日,运管处一名姓田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当晚他赶到后,车已经停在运管处的院子里。他对自称投诉人的周明说:“即使这是辆黑车,你有啥权将车劫持到这里?”在他的要求下,周明对运管处写了份“事情经过”。

  “是不是黑车,周一一上班,我们就审查。如果是黑车,我们一定会秉公处理。”田姓工作人员说,“但这样举报黑车的方式肯定是不对的,简直是胡闹。”他分析说,该案很可能是同行之间的竞争造成的。

  乘客滞留开封15个小时

  “从车被迫停下到现在已经十多个小时了,行程耽误了不说,至今我没吃一口饭,因为害怕,晚上也没睡着。”站在被劫持的车边,30多岁的乘客张敏捷对记者说。记者注意到,该车共拉了14名乘客,玻璃一共碎了三处。

  “车玻璃碎了,车也被扣了,我没办法,就带着乘客找了个澡堂住下了,但我身上确实没钱请乘客吃饭了。”12月1日上午10点30分,岳勇经过联系,14名乘客坐上了另外一辆大客车前往上海。至此,14名乘客已经在开封滞留了15个小时。

  两地警方都称不归自己管

  据副司机岳勇介绍,当晚他和乘客走出运管处的大门后,他再次拨打110报警。处警的开封市公安局晋安路派出所一名姓李的民警简单了解情况后,以此案应该由案发地的开封县公安局杜良派出所管辖为由,驾车离去。

  12月1日下午,岳勇等人到杜良派出所报案。该所一名负责人说,他认为处警的晋安路派出所应该立案,因为当时案件仍在进行中,更有利于控制犯罪嫌疑人。“该不该我们立案,我们向上级部门请示后,尽快给你答复。”该负责人最后说。

  律师说“举报人”已构成侵权

  对于周明等人“劫车举报”的行为,河南光磊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继清分析说,因周明等人“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所以此案构不成抢劫。但他们无权劫持客车去“验明黑白”,其行为很明显已经构成了侵权。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客车一方可依法提出民事赔偿。

  周明等人砸碎车玻璃,已经涉嫌毁坏公私财物罪,客车一方可要求对车损进行评估,如果损失在2000元以上,此案就构成了刑事案件。警方应该对涉案人员先治安拘留,车损如果在2000元以上,可将涉案人员转为刑事拘留。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