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死者身后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14:13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孙欣

  早上六点半,段托(化名)背着自己的蓝色书包,走向地铁站。如果不出意外,他会在8点半前到达公司,开始自己新的一天的工作。可是在2006年10月23日这一天,偏偏出了意外,这一天,段托走到了自己28岁生命的终点。

  “从脖子这里,正好被轧……”段托的哥哥段先生用手比划着,他无法继续说下去自己亲眼目睹的地铁车轮下弟弟身首异处的惨烈一幕。

  出事了

  那是一个让段先生一生铭记的早晨。

  那天恰好我回家取资料,早上和弟弟一起出的门。我家距离苹果园地铁站三站地,其实走过去也就15分钟,可是早上时间紧张,我们还是坐公交车再去倒地铁。弟弟跟我年龄差十多岁,一向很信任我,也听我的话,他的工作就是我帮忙联系的。路上,他跟我说起公司的事情。说公司试验条件有限,有些试验做不了,我就启发他可以通过其他手段获得数据,而且劝他事情要慢慢来。

  到了地铁站,弟弟有月票,我让他先走,我去排队买票。记得他说了句“那我先走了”,我急急忙忙去排队,就挥挥手,都没看他一眼。因为是星期一,人非常多,排了半天才买到票,我想他应该已经坐上地铁走了。

  我走下地铁,发现那天人出奇地多,都已经堆在下楼的楼梯上下不去了,乱得就像一锅粥。隐约听到一地铁工作人员在大喊:“谁看见了?谁看见了?”我问周围的人怎么回事,一人说有人掉下(站台)去了。挤也挤不进去,我没见到弟弟。大概过了有十多分钟的样子,警察来了,开始把人往外清。我就跟着出来了,转了一圈还是没看到弟弟,尽管想着他应该是已经走了,可心里还是有些紧张。后来我就又下去了,里面人很少了,车也挪开了,我走到站台往下看了一眼死者,灰上衣、黑裤子,当时我就坐在地上了,不甘心,我又看了一眼,书包也是他的。脑子一片空白,全身一点知觉都没有。不知道坐了多久,我还是挣扎着起来,找到警察问死者是谁,警察拿出他的身份证念了一遍,仅有的一点希望也被打碎了,我坐着一点都动不了,只会机械地回答警察的问题。警察看我这样就说“你先坐”,就走开忙去了。

  我给妻子打了电话,告诉她:“我弟弟让地铁撞了。”她打车马上赶了过来,又跟警察去认了尸体。拿回弟弟书包里的东西:身份证、钱包、工作笔记、月票,甚至还有香山公园的门票。这以后的事情都是我妻子处理的,我躺在床上,有两个月的时间没能上班。

  弟弟惨死车轮下的一幕,让我无法正常生活。以前听别人说失去亲人如何痛苦,真是体会不到,赶上自己了才知道太痛苦了。这种阴影会陪伴我一辈子的。

  从此以后,段先生再没坐过地铁。

  悲痛,压抑在心底

  尤其让段先生无法释怀的是,“是我让弟弟到北京来的”,“来的时候好好的,走的时候是一捧骨灰”,“我都没脸再回老家了”。

  段先生是家中老大,比最小的弟弟段托要大十多岁,“我给他洗过尿布”。大学毕业后,段先生就留在北京成家立业了。在段托心里,大哥是自己的榜样。学校放寒暑假,段托就会跑到北京找大哥,像大哥一样将来在北京生活是他一直的梦想。可惜高考分数不理想,他只能上了家乡的一个中医学院,毕业后回家乡的一所医院工作了。因为当地经济不发达,段托每月工资甚至不到千元,再加上中医在医院不受重视,段托还是希望到北京发展。

  于是,段先生帮弟弟找了一家自己行业内的公司,尽管完全改行了,可工资能到2000多元。段托很满足,他勤奋工作,也很快有了成绩。同事评价他“人老实,可挺乐观”。转眼在北京三年了,段托有了一些积蓄,他希望能在北京买套房子,公司老总已经答应帮他一下。他还计划,2006年年底结婚,女朋友在家乡卫生局工作,婚后也到北京与他一起奋斗。老父亲和两个姐姐为了他的婚事已经开始忙活,把家里的房子粉刷一新。

  作为家中的长子,段先生一直想为自己的家人做点事情。弟弟来北京后,段先生把自己的房子让弟弟住,又把母亲接来照顾弟弟的生活,自己一家住到城里的岳母家。他希望弟弟能很快在工作中站住脚,兄弟俩在同一行业中互相扶持,干点大事。

  出事后,段先生一直想是不是不该让弟弟到北京来?如果不来北京,他现在应该好好地在家乡的小医院里过着平静的生活。这个结,从出事那天起,段先生就打在心里,短短一年,刚40岁的他头发就白了,秃了,“身体明显不行了”。

  最悲痛的,是段托七十多岁的父母。“出事后,我父亲和两个妹妹都赶到北京,母亲感觉奇怪,隐瞒不住了,我们只好告诉她,母亲当时就昏过去了,被送到医院抢救。”因为段托死得惨烈,段先生没敢让父母去做最后的告别。段托作为老小,一直是父母最宠爱的孩子,老人甚至想以后与小儿子共同生活。“现在回到家,我从来不敢说这件事”,为了怕触动父母的思子之情,段先生把段托的所有东西都送回老家,又让父亲也从老家过来陪伴母亲,他还计划年底就换个住处,尽量让父母走出阴影。尽管不说,段先生还是知道父母一刻也没忘记小儿子。今年10月23日,是段托一周年忌日,那前后几天,一到吃饭时间,母亲就特意多摆出一副碗筷。

  段先生在刻意不去跟父母提起段托的时候,还隐瞒了一件事情,就是为了给弟弟“讨个说法”,他已经提起了两起诉讼,打了将近一年的官司。

  两起官司

  在段托出事后,为了了解事情真相,段先生和两个妹妹轮流到苹果园地铁站门口举着牌子寻找目击证人。尽管获得许多好心人的慰问,可两个星期后他们才找到一名目击者,目击者说段托是因为人太多,被挤下站台的,然而公安机关取证时,认为证人证言有前后矛盾的地方,不能采信。

  2006年12月中旬,段先生接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在11月20日作出的事故调查结论,警方调查取证后认为“这是一起正常行驶进站的地铁列车将跳下站台的段托撞轧致死的事故”。这个结论让段先生无法接受,“他按照正常的作息时间起床,吃完早饭,背上书包,带上钱包、月票、工作笔记,就为了赶在早高峰时跳下站台?人既然要死了为什么还必须按照上班时间去啊?!”尽管没有亲眼看见,他坚持认为弟弟就是被拥挤的人群挤下站台的,因为“弟弟没有自杀的理由”。

  段先生说,从事发至今,地铁公司从来没人和死者家属联系过,更不要说一句慰问的话了。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关于本次事故的通报会上,死者亲属聘请的律师孙士江见到了地铁公司的有关人员,他们的态度是,是否进行民事赔偿要根据公安局的结论来定。

  2007年元旦后,段家把公交分局起诉到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要求被告撤销调查结论,并对事故结论作出重新认定。法庭在开庭审理三次后,至今没有作出判决。

  在2007年9月,段先生又以父母的名义把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起诉到北京市石景山法院,要求被告赔偿两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赔偿,共66万余元。因为行政案件还没有判决,原告对民事案件提出中止审理。

  段先生说自己感觉很累,作为中年人正是工作最繁忙的时间,还有父母要照顾,尤其是弟弟的事情他只能自己承担,“很熬人”,可是他说即使艰难他也要坚持下去,“我要知道事情真相,更为了公众的安全”。

  在10月29日下午两点多,记者看到苹果园地铁站进口的乘客川流不息。门口处一卖报的小贩对去年发生的事记忆犹新,他说知道死人了,可怎么死的不清楚,就记得那天是星期一人非常多。他特意说,苹果园站本来人就很多,早上6点多到8点半是高峰,大门都不敢全开,“人太多了”。他又指指地铁门口广场上白色的曲折类似迷宫的栏杆,“这是今年5月新装的”,让乘客排队用的,“有了后好多了”。

  记者询问苹果园地铁站一女性工作人员,她表示出事那天自己不当班,“有事找我们领导”。记者联系上地铁公司宣传部长贾鹏,他表示不知道地铁公司被告一事,让记者找接到传票的具体部门采访。对于段先生说的地铁公司从来没跟他们直接接触过的说法也表示“不知道,不清楚”。记者希望贾部长能在了解事情后接受采访,他表示“以后再说”。他同时强调,自己的回答不是正式答复,希望记者给予客观报道。记者随后给贾部长发去短信,希望更多地了解地铁公司的说法,并请贾部长在了解有关事情后与记者联系。但到记者发稿时止,没能得到任何答复。

  有关资料显示,近年上海、南京、北京等地每年都有地铁轧死、轧伤人的事情发生,也有当事人一直在与地铁公司打官司要求赔偿的事件。孙士江律师说:“只要不是自杀,地铁公司作为运营单位就应该赔偿。”他从民法的角度解释说,地铁作为高速运输危险作业,是特殊侵权,只要当事人不是故意的,法律就规定对运输方必须进行强制民事赔偿,这是推定责任原则。

  在北京10月7日开始运行的地铁5号线,已经在所有的站台上加了护栏。希望更多的地铁站效仿,毕竟,防范比出了事故再解决纠纷甚至打官司要强;毕竟,人死不能复生。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11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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