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股东去世 资格可继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00:29 扬子晚报

  

股东去世资格可继承
张女士:我父亲是某公司股东,于去年去世,我是父亲唯一合法继承人。我要求继承父亲公司的股权,其他股东反对。我有权继承我父亲的股份吗?

  程律师:你有权继承你父亲的股权。我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你父亲去世后,你作为其唯一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你父亲的所有财产,对于股权部分,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股东资格。

  刘先生:上个月,我公司出售一批货物给另一个公司,货款总价为300万元,货物交付给对方后,对方支付了200万的货款,余款100万一直没有支付。现我们发现,对方公司经营不善,可能要破产,而且对方公司是刚设立不久的一人公司。我公司该如何维权?

  程律师:我国《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你可以将对方公司和唯一的股东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维权,如果对方公司股东没有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吴先生:我在下班路上和一摩托车相撞,交警判我责任大。我这算不算工伤?若算,公司未与我签合同,也未给我交任何保险。我该怎么办?

  程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辆损害的,依法应认定为工伤,故本案中,依法应认定你为工伤。公司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未交保险均系违法行为,你可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及工伤等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向单位主张赔偿。

  李先生:今年3月,我从一对“夫妻”那买了一套房子。该男子是房子的主人,产权证上也是他一人的名字。现在交钱、过户等一切手续都已办好。但原来和这男子一起卖房的女子不是他妻子,现在他的妻子不愿意卖房子。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买卖合同还成立吗?

  程律师:你们的买卖合同成立,并且合法有效。尽管该房应当属于此男子和其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但产权证仅登记在该男子一人名下,你在购买此房时并不知情,已支付合理的对价并且已经依法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故你善意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因此,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该房屋的产权依法应当属于你所有。 裴 睿 整理

  12日上午10:3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16096-2-1的是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罗利军律师。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