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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男子赔了夫人又折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07:05 南京晨报

  陈强是一个爱妻子爱家庭的男人,为了多要一套拆迁安置房,他和妻子共同演出了一场假离婚的闹剧。然而,妻子此后却将丈夫告到栖霞区法院请求确认房产属于自己,一场假离婚戏弄成了一幕现身说法的生活剧。

  “离婚”为套安置房

  陈强说,他在南京一家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工作,妻子齐英是栖霞区一家酒店的服务员。两人20多年前经人介绍认识,1986年结婚。次年,有了儿子,一家三口一直幸福地住在陈强单位分的房子里。

  2006年春天,陈强听说单位的房子要拆迁。拆迁后,单位有几套房子准备安排给无房户。妻子齐英告诉他:“我们可以办假离婚,把离婚证开出来,你就是无房户了,凭你的资历,拆迁后一定可以拿到房子。”

  “我想,儿子也读技校了,多拿一套房以后也可以给儿子结婚用。”听了妻子的话,陈强有些心动了。但此时,他完全没有想到这样做的严重后果。为了拿到更多的拆迁补偿款或者拿到安置房,两人订立了一份离婚协议。

  协议约定:“儿子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承担儿子生活费等,家庭一切财产及现住地的房屋产权归女方所有。”之后,陈强将其户口迁到了母亲家。除此之外,一家三口的生活像往常一样,没有任何变化。

  20多年平静的婚姻生活没有任何波澜,老实本分的陈强十分满足这样的平淡生活。虽然极少与妻子进行情感上的沟通,但他内心早已将妻子齐英当成了自己最信任的亲人,对夫妻间的感情从没怀疑过。“我们完全是在商量怎么搞房子,拿上身份证就到民政局去办了离婚。回家后不久,我就出差了,也没把离婚当回事。”陈强说。

  假协议演变成真离婚

  对于父母这场假离婚闹剧,陈强正在技校读书的儿子这样解释:在母亲到酒店工作之前,父母的关系还不错。但自母亲从原单位下岗,到现在的酒店工作后,母亲经常下班很晚,父亲开始怀疑其有外遇。

  儿子还说,父亲脾气不好,为此经常和母亲吵架。两人甚至为此动手打架,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事情后来愈演愈烈,双方不得不分居。

  分居后,陈强向妻子齐英提出,如果真想离婚也可以,但房子是单位分给自己的,要妻子齐英离婚后搬出去。

  妻子齐英则拿出了双方当时订立的离婚协议,认为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了,陈强在离婚协议中自愿将所有财产包括房子给她,现在房子已经是她的私人财产,应该搬出去的是陈强。为了房子的产权,齐英一纸诉状将陈强告至栖霞区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房屋产权归其所有。

  法庭上陈强称,当初是为了能够得到房屋拆迁安置费、拿到安置房,才想出与妻子齐英协商假离婚,约定房屋产权归齐英所有。但实际上两人签过离婚协议后,仍同居一室。法院判离婚协议有效栖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强与齐英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法院同时认定,夫妻间签订离婚协议不是“儿戏”。双方订立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齐英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理由正当,依法应予支持,故作出判决,双方现住房屋产权归原告齐英所有。判决后,陈强不服又向栖霞区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撤销原审判决,希望能拿回房子的产权。栖霞区法院依法审查后,驳回了陈强的请求。正应了那句老话“聪明反被聪明误”,陈强拿到法院再审判决书,站在法院门口迟迟不愿离去,后悔不已,但一切为时已晚。“我真是糊涂啊!结婚几十年,竟然白白相信她了。”陈强说,这场官司对他教训太深刻了,他希望不要再有人重蹈他这样的覆辙。(文中人物为化名)

  作者:/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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