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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减轻处罚自定罪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09:09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刘凯实习生吴璋)昨日,在市中院的法庭上,一名被控“运输毒品罪”的嫌犯竟自定罪名,在庭上坚称罪名有误:“我犯的是非法持有毒品罪。”

  检方指控:今年8月7日凌晨4时许,黄石人左某开车从武汉回黄石老家,途经武汉关山检查站时被巡警拦下检查。民警当场从座位和驾驶台下搜出毒品氯胺酮2998.25克和1000颗麻果。公诉人认为,左某应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开庭时,左某坚称自己没有犯非法运输毒品罪。他称麻果是自己服用的,K粉则是因一朋友欠自己2万多元的“抵债物资”,所以坚称:“我犯的是非法持有毒品罪。”

  左某的辩护人认为,左某是持有毒品,且运输过程属于返家行为,在法律上应属于动态持有,而非运输。

  公诉人称,左某在公安机关中的笔录中曾供认,麻果除了自己吸食,其余的都是用于贩卖。左某明知是毒品还要携带在身上并欲带出武汉,“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毒品罪”。

  按《刑法》规定,“运输毒品罪”应处以有期徒刑15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刑罚,而“非法持有毒品罪”仅处以3~7年的有期徒刑。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左某自找罪名是为了减轻处罚。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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