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参与设计违法工程至少半年不得揽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09:4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扬)今后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如果参与违法建设工程设计,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2年内不得在本市承揽业务。昨天,市规划委发布了“关于对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执业人员参与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理办法”。

  违法建设工程指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的建设项目,俗称“无证开工”。

  市规划委发布的“办法”明确,今后未经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变更规划许可证规定事项,或改变批准的图纸、文件;或者在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其他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向建设单位提供全套且证章齐全的施工图纸,并参与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的,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行政处罚办法》,对违法建设负有责任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自处罚之日起6个月至2年内不得在本市承揽业务。RJ047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