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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洋楼建好三个月就漏雨 没验收就付钱吃了大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10:0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找亲戚建房,图的就是省心、放心。没想到,建好的房子刚住进去3个月就漏雨。八卦洲的谭老汉为此撕破脸皮,将替自己盖房的亲戚告上了法庭。

   图省心找亲戚建小楼

  

  谭老汉家住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这几年,谭家手上有了点闲钱。谭某老两口看着住了大半辈子的房子已经破旧不堪,就想在自家的宅基地上翻盖一座三层小洋楼。为了图个省心和放心,谭老汉找到了自家远房亲戚洪某。

  洪某是一个建筑工程队的小老板,手下带了几个人,主要在外接一些工程散活。由于是远方亲戚,谭老汉找到洪某要求他帮自己盖房子时,洪某一口答应下来。为了让谭老汉放心,洪某与谭老汉夫妻还签了合同。

  签了合同后,谭老汉想:找的是亲戚又是熟人,这下自己应该不用烦了。此后,谭老汉只顾忙着田里的活,盖房子的事任凭洪某做主。房子盖好后,谭老汉没有仔细验收就爽快地把所有工钱付给了洪某。

  新房刚住三个月就漏雨

  

  房子盖好后谭老汉夫妻住了进去,可三个月后就发现下雨天房顶漏水,而且三楼屋顶高度也比合同约定的要矮。谭老汉气得大怒:“这哪是亲戚干的活儿?我白相信他了。”谭老汉一怒之下以长辈的身份要求洪某退还部分工钱,却遭洪某拒绝。见洪某不念亲戚之情,谭老汉一不做二不休,将洪某告上法庭。

  审理中,谭老汉称,他与洪某之间有建房合同,对每层楼的高度都作了约定,洪某所建房屋三楼高度与合同约定不符,属于违约。现在,屋顶漏水,房屋质量也有问题。谭老汉要求洪某退还工钱,承担违约责任。还没验收就付了全款

  法庭上,洪某则辩称,谭老汉所说建房合同不假,但双方之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已经对合同作了口头变更,并征求过谭某意见,谭某每次都说:“没问题,就按你说的办”,因此不存在违约。“我们双方之间是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如果不同意变更合同内容,可以不付后面的款。要我返还部分工钱没有任何道理。”洪某认为,既然谭老汉已经付清所有款项,就证明对方承认房子质量没有任何问题。至于屋顶漏水,洪某表示:“我还免费去为他修好了”。

   只要付了钱就视为验收合格

  

  栖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谭老汉与洪某双方之间签订的盖房合同系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订立书面合同,也可以双方一致同意口头变更合同内容。谭老汉应在房屋建造完毕后及时进行验收,如认为质量有问题,可以拒付工程款。但现实情况是,谭老汉没有验收,且已支付了全部工程款项,只能视为房屋质量验收合格。由于洪某已经尽到了维修义务,双方的承揽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完毕。

  法院认为,谭老汉已经不能再向洪某要求返还工程款。谭老汉接到判决后无奈地感叹:“我本来是想找亲戚帮忙图省心的,没想到反而出了这样的烦心事。”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栖法冒群 编辑:陆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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