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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怒告前夫重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13: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当领导的丈夫状告妻子要求离婚,妻子不从,力图挽回出现裂缝的婚姻,没想到还是被判离婚;妻子一气之下花费工夫,搜集丈夫包“二奶”的大量证据,状告丈夫和“二奶”犯有重婚罪。近日,一纸“驳回重审丈夫重婚案”的刑事裁定,由西安市中院发回雁塔区法院,才让这位身心饱受重创的妇女看到了一线希望。

  丈夫两告妻子要离婚

  1985年,张某(男)和董某(女)结婚,1987年生下女儿,婚后日子过得很美满。但是从2002年起,妻子董某就发现丈夫张某有夜不归宿现象,双方发生矛盾。2005年,丈夫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一审认为:张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遂判决不予离婚。2006年,丈夫再次将妻子告到碑林法院,称夫妻关系不和,两人一直分居,再次坚决要求离婚。碑林法院认为:尽管妻子多年来一直积极努力挽回双方关系,但夫妻双方关系确已破裂,遂作出准予离婚判决。

  收集前夫包“二奶”证据

  拿到判决书的董某一气之下,开始收集前丈包“二奶”的证据。她查明“二奶”是陕北人,正当她要进一步查找证据时,“二奶”的丈夫郝某辗转找到了董某。郝某给董某写下了书面证明:他们“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居住在一起”,“张某故意插足我们的家庭,给我的孩子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导致我们家庭破裂”。

  董某的遭遇得到了她的好心姐妹的帮助,这几年来,她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搜集证据上,共搜集到前夫和“二奶”亲密合影的200多张照片、7张在外聚会的光碟、89份证明前夫和“二奶”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书面旁证。

  状告前夫犯重婚罪

  今年3月,董某拿着这些证据,一纸诉状将前夫张某和“二奶”告到雁塔区法院,要求追究两人犯下的重婚罪,法院驳回了董某的起诉。今年8月,董某向西安市中院提出上诉。11月27日,市中院组成合议庭后做出刑事裁定,认为雁塔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撤销初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前几天,接到中院裁定书的董某感到一丝安慰。

  寻求公正的路还有多远

  在这起夫妻相互诉讼中,张某只想尽快离婚,而董某一心要通过法律惩治前夫和“二奶”的重婚行为。尽管董某手里持有的证据很多,包括张某几次搬家,几个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和传达室等人证实:张某和“二奶”在小区以夫妻名义同居,以及张某过生日时,和“二奶”以夫妻互称的光碟。董某说:“虽然丈夫是一家单位的领导,虽然家庭破裂了,尽管寻求法律公正的路可能还很远,但我只有一个目标:就是让前夫和‘二奶’受到法律的惩罚。”记者王飞实习生赵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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