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鸳鸯”杀手双双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02:01 武汉晚报

  刘丰 实习生 郭莹 樊斯坦 邢宜亭

  本报讯(记者 刘丰 实习生 郭莹 通讯员 樊斯坦 邢宜亭)得知朋友唐某存折内有一笔10万巨款,一对鸳鸯顿生歹念,威逼唐某说出密码后将其勒杀,然后抛尸灭迹。记者昨获悉,“鸳鸯”杀手苏鸿超、汪莉被判无期徒刑,另一凶手张俊被判处死缓。

  去年4月25日,潜江市公安局接警,称汉宜高速公路东干区桥下,发现一旅行箱,内有一女性尸体。

  当地警方经过20多天细致调查,查明死者唐某是武汉青山一家宾馆的大堂经理。警方发现,与其租住在一起的汪莉案发后不知去向。

  5月19日,民警围绕汪某展开调查,确认其与男友苏鸿超在一起,藏匿在黄石路一处高层建筑内。

  民警侦查发现,两人藏身处位于13楼,强攻条件不好,且他们很少外出,抓捕难度大。

  警方决定智取,一名身手敏捷的警察穿上保安制服,装扮成大楼物业管理人员,一名实习女警则扮做楼下的业主。当晚,“女业主”气势汹汹敲门,说楼上卫生间漏水了。对方刚开了一条缝,“保安”一脚将门踹开,冲入房内,汪、苏二人当场就擒。(本报曾作报道)。

  汪、苏二人交代,当意外得知唐某存折内有一笔10万巨款后,4月24日晚他们就伙同张俊将唐捆绑,逼出密码后将其杀害,并连夜抛尸至汉宜高速。

  20日凌晨,警方在武昌秦园路将同案犯张俊抓获。

  汉江中院审理认为,苏鸿超、汪莉、张俊3人采用极为残暴的手段,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罪行极其严重。鉴于苏鸿超归案后能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汪莉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遂依法判决苏鸿超、汪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俊犯抢劫罪,判处死刑。

  今年12月10日,汉江中院在潜江市第一看守所公开宣判,张俊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二审,认为张俊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张俊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家属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的实际情况,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遂改判死缓。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