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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贱卖店内家具 疑为报复欠薪老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14:2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满饭店的家具家电让他5000元给了收废品的

  前天下午2时左右,正在308国道371号门前收废品的陈先生,被一家饭店的“老板”和“老板娘”拦住了。“老板”说因饭店要搬迁,店里的家具和家电只要5000元钱就处理给他。陈先生喜出望外,叫来3名同乡凑齐5000元钱“吃”下了这批货。就在他们搬家具时,饭店真正的老板带着警察找了过来……

  买下的家具成赃物

  民警告诉陈先生,他们见到的“老板”只是负责看店的员工,他趁老板不在非法盗卖饭店财物。经调查,民警发现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否则他们将因购买赃物承担法律责任。民警要求他们将已经运走的家具家电运回原处,在派出所取证后由饭店老板领回。

  这是“善意取得”?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从饭店

厨师处打听得知,饭店老板好像欠这名盗卖饭店财务的员工工资,员工才卖饭店的家具抵账的。陈先生说,他问了别人,遇到这种情况,他属于“善意取得”,这些家具应该让他拉走,等抓到人后,老板向这名员工索赔。

  律师说法

  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张青律师介绍,陈先生所说的“善意取得”是指《物权法》上规定的,无权转让财产的人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如第三人对此不知情,对该财产就享有合法的所有权。但就此而言,陈先生购买行为没有完成时就被制止,所以不属于“善意取得”。

    记者/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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