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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附中太白校区要求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协议不合适 应该重修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06:53 三秦都市报

  连日来,本报对众多家长反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中太白校区要求他们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内容为“霸王条款”一事进行了跟踪报道。12月17日,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杨科长表示已对此事展开了调查。12月18日,记者再次找到杨科长,他突然改变了说法,表示《安全责任书》内容是否合适归教育局另一个部门管,而西电附中太白校区以附中名义进行宣传是否合适“也无法界定”。昨日,西安公安雁塔分局教育派出所张所长明确表示,此协议部分内容明显不合适,将会要求学校修改后与家长重新签订。

  西电附中太白校区协议是否合适和是否虚假宣传无法界定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雁塔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杨科长的态度与前一天有了很大转变,12月17日他还表示已着手调查并将尽快给记者一个答复,可昨日他又称:“最近工作很忙,我们还没时间到实地去调查,只是通知学校来给我们说明了情况。”

  当记者问:“教育局对学校拟定的这份《安全责任书》有何看法,其内容是否合适?”杨科长说:“这个事情我没办法给你澄清,这份协议涉及的是安全问题,不归我们基础教育科管,归教育局人事科管,你可以到人事科问一下。”

  对于西电附中太白校区大门旁竖立的两块巨型宣传牌却写着另一所学校———西电附中的情况介绍和荣誉,这样做是否会给家长和学生产生误导,让他们误认为西电附中太白校区就是属于西电附中的呢?杨科长说:“这个我也没办法界定,那人家还有在大街上竖立宣传板的。”

  当记者把西电附中网站中也对西电附中太白校区进行宣传,两校共用一个招生简章及在西电附中网站上将西电附中太白校区称为“我校太白校区”一事反映给杨科长时,他说:“那就是‘我校太白校区’么,西安市教育局给人家批的名字就是‘西电附中太白校区’,对于西电附中来说,就是‘我校太白校区’么。”

  随后,在杨科长的建议下,记者来到教育局人事科,人事科一名工作人员联系了西安公安雁塔分局教育派出所的张所长,并表示此《安全责任书》内容是否合适由其进行解释。

  协议不合适,应该重新修改

  西安公安雁塔分局教育派出所的张所长在仔细阅读了《安全责任书》的内容后表示,学校以签订协议的形式保障学生的安全,这样的做法是对的,但协议中一些具体条款的措辞以及责任划分明显不合适。

  张所长举例说:“协议中说‘严禁学生在学校追逐打闹’,严禁打闹是对的,但严禁追逐是不可能的,学生在学校玩耍追逐,学校不能连这都禁止;协议中还提到‘学生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肇事者’,这句话简直就是废话,在校外发生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会处理,学校没必要把这样的话也写在和家长的协议里;另外,学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来划分,学校这样通过协议简单地把责任划分给家长的做法,确实不合适。”

  张所长表示,他会就此事立即和西电附中太白校区校长进行沟通,对于《安全责任书》中不合适的地方,会要求学校修改。《安全责任书》必须是在家长认可的情况下签订,对于已经签过的《安全责任书》,会按照重新修订好的内容全部重签。

  直到现在才知道是两所学校

  本报关于西电附中太白校区的报道引起了许多家长的关注。昨日下午,又有多名家长打来电话称:直到看到报纸才知道西电附中和西电附中太白校区是两所学校,他们感觉受骗了。

  家长王女士说:“我的孩子学习很好,当时考上了高新一中和师大附中,但为了离家近一点,就选择了‘西电附中’,实际一直是在西电附中太白校区上学。我和周围的许多家长都以为它们是同一所学校呢!要是知道西电附中太白校区和西电附中是两所学校,我们才不会选择它呢。”另一位学生家长表示,他当时也是冲着西电附中的名气才让孩子上了西电附中太白校区,为此还专门在太白校区附近租了房子。现在知道了两者跟本就是两所学校,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希望学校能给家长一个答复。

  本报记者 毛蜜娜 郭晓蓉 实习生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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