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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报复弟媳把侄儿扔进废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09:00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王华友)15日下午,在福清龙田镇珍塘村一家具厂内,一个一岁多的小男孩掉进废井身亡。8小时后,福清警方破获了这起故意杀人案。昨日,记者从福清市公安局了解到,凶手是小男孩的伯母。因为和小男孩母亲闹矛盾,福清妇女郑某珠把侄儿扔进了废井。

  当日下午,龙田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了解到,之前,家具厂用一块重约95公斤的水泥板盖住井口,但水泥板被移动了。警方初步确定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为此,福清警方成立了专案组。

  随后,警方了解到,当天上午,小男孩父母薛某贵、郑某芳带他到家具厂,找在这里做工的姑姑薛某珠玩。当时薛某贵的兄嫂郑某珠也带子女来玩。两家人在薛某珠家吃了午饭后,郑某芳和郑某珠两妯娌分别带着孩子在薛某珠的宿舍外玩。后来郑某芳自己到宿舍里与薛某珠聊天。没多久,郑某芳发现儿子不见了,后来在废井里发现了儿子。

  警方分析,小男孩的母亲郑某芳是在中午1点时离开小男孩,然后到薛某珠宿舍聊天,在1点50分发现儿子失踪。依此推断作案时间在1点至1点50分这个时间段。另外,水井面上有一块重约95公斤的水泥板盖有移动痕迹,说明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有能力移动水泥盖的能力,也就是说只有成年人才具备这一条件。

  凶手为何对一个一岁多的小男孩下毒手?警方对案发现场宿舍区内的13个住户进行排查,但是这些人都没有作案时间。而且当天也没有发现陌生人进入家具厂宿舍区。

  除此之外,案发时间段里在现场的还有郑某珠和另外六名小孩,而这六个小孩年龄均在十岁以下,不具备作案能力,并且六个小孩都能相互证明各自活动情况。

  警方通过细心调查了解到,小男孩的母亲郑某芳与小男孩的伯母郑某珠关系一直不和。

  随后,警方将视线对准了小男孩的伯母郑某珠。在接受警方询问时,郑某珠对自己在案发现场活动情况陈述不清,且前后矛盾。警方判断她有重大作案嫌疑,并立即将她控制。郑某珠最终也供认了犯罪经过。

  原来,案发当日,小男孩的伯母郑某珠听到郑某芳与小姑在宿舍里的谈话,当时郑某芳说郑某珠“家中没钱,还花钱去买衣服,穿得再好也像个老太婆”。郑某珠怒火中烧,便产生了杀死侄儿解恨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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