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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关即将迎来企业换证高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03:00 石狮日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泉州海关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逾期未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的,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动失效。据统计,2008年需换证的企业约1000家。海关提醒企业及时前来办理换证手续,避免逾期失效影响正常通关。(记者邓德相)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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