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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万里大造林还是万里大坑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11:12 国际在线

  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24日电(记者汤计、李洁)“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这句国人极为耳熟的电视广告用语,蛊惑了多少人把血汗钱投入他们并不熟悉的林业?2007年8月22日,当法律之网罩向绿色梦幻制造者--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等多名高管的时候,他们已经非法吸纳了社会公众资金13亿元。

  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来龙去脉

  2004年1月,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内蒙古通辽市注册,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此前,这家公司总部设在辽宁省,称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

  万里大造林公司联合小品作者何庆魁和笑星高秀敏夫妇,号称“用5年时间投入100亿元,在长江以北14个省份造林1500万亩”。公司在内蒙古以每亩每年2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承包(租赁)土地种植幼苗,或直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林地,再以每亩林地266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买受人。

  截至2007年8月,万里大造林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公开向购买人承诺林地8年后每亩林木蓄积量达到12立方米,10年达到15立方米等“高回报零风险”的手段,总计向社会销售林地45万多亩,非法吸纳公众资金13亿元。

  由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行为脱离了植树造林的范畴,内蒙古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控“其涉嫌非法集资”;内蒙古工商局认定“其经营行为按不同层级业务人员点位复式计酬属于团队计酬的传销行为”;内蒙古农牧业厅指控“其与嘎查、苏木(乡)镇及农牧民直接签订土地(草原)承包(租赁)合同的方式取得土地(草原)使用权、并将草原变更为林业用地触犯了《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工商局还指控万里大造林公司涉嫌广告欺诈……2007年8月2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等多名高管采取了强制措施。

  以“高回报”诱惑公众陷入集资陷阱

  万里大造林公司以“今天投入2.66万元,8年后回报18万元”等广告宣传,诱使大量投资人陷入集资陷阱。

  57岁的梁先生说:“投进钱就长出钱了,我真的很动心。”梁先生是长春人,一天傍晚,他在家门口被万里大造林公司的业务员“忽悠”:花2.6万元买下10亩林地,8年后扣除买林地的费用净赚16万元。梁先生为之心动,被“忽悠”到一个会议室听“项目说明会”。

  “现在看来那是个‘洗脑’会。” 梁先生说,业务员在会上反复宣传:客户买下林地后,公司有专人管护,确保成活率100%;确保8年后林木蓄积量达到12立方米……这么大的“金娃娃”谁不抱,梁先生掏出2.6万元买了10亩。

  田先生与梁先生不同,买了10亩林地,又在业务员“忽悠”下去了通辽市,见到了“长势喜人”的林木。在万里庄园董事长与客户定期见面会上,陈相贵口若悬河地演讲自己的发家史,吹嘘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项目怎样赚钱……在陈相贵的蛊惑下,田先生毫不犹豫地买了30亩,总共掏了10.4万元。

  他们没想到,陈相贵与营销队伍是一个“金字塔”形的利益共同体。陈相贵坐在塔尖上获大利,往下每个层级都有不同的利益。记者从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上看到,万里大造林抚顺分公司营销部长李延昭2004年7月的销售业绩提成款是4.9万多元,8月份是4.1万多元,9月份是4.2万多元;营销部长吕光辉2004年7月份的销售业绩提成款是7.2万元,8月份是3.3万多元,9月份是3.7万多元……林地买卖火的时候,公司在12个省区市设了99个分公司,卖林人与买林人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司法审计显示,万里大造林公司向业务员发放业绩提成款达2亿元。一个往沙地里撒钱的企业,巨额提成款从哪里来?就得掏买林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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