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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窝案涉事矿主反复被抓 只罚钱不法办(4)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16:31 国际在线

   中纪委八次督办遭遇地方软抵抗

  在“举报联盟”不断上访的在无数的材料中,首当其冲的就是荣福煤矿合法性问题:招标本身违法,黄生福等人靠向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行贿,让这个违法招标产生的租赁合同继续生效并经营至今,获取暴利。

  2006年,黄元勋的举报引起了中纪委和省纪委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也对此作出了批示。接近郴州腐败窝案调查的人士向本刊记者透露,吴官正同志批示后,至2007年11月,中纪委和湖南省纪委对此问题先后8次督办,追问荣福煤矿合法性。

  不过,这8次督办却没有得出明确的结果。《瞭望东方周刊》查阅到的一份中共郴州市委最近的一份关于此问题给省纪委的函件中表示:“将用两个手段解决这一问题。第一,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荣福煤矿进行评估。第二,向有关法律部门咨询中止《租赁经营合同》的有关法律依据,研究中止《租赁经营合同》及后续处置的可行性,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关工作。”落款时间2007年10月15日。

  了解案情的人士向本刊记者透露,纪委对真相穷追不舍的坚持让人尊敬,不过这样的回函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动作——地方政府的评估、咨询和研究等相关工作没有时间限定,可以是无限期。

  “可以说中纪委的八次督办也没有让荣福煤矿的合法性问题结论水落石出。”知情人士透露说,“纪委碰上了郴州递上来的一颗软软的钉子。”

  “招标是政府组织的,如果有问题,也是政府的问题。我的矿是合法的。”在和本刊记者的交谈中,黄生福说他感到很委屈。

  一块在锅内被反复炸的肥肉

  2006年9月19日,曾锦春被双规,并被查明受贿高达3000余万元,不明来源财产5000万元,被称为“郴州第一贪”。一百多名郴州官员陷入曾锦春、李大伦腐败窝案。

  曾锦春落马后,黄生福也迎来人生的独特阶段:他不断被双规、传唤、拘留。2006年10月14日,黄生福被省纪委“双规”,将近两个月后,黄生福又被放了出来。这一次,他的老家大放鞭炮,热烈庆祝。

  黄生福自由返乡,被黄元勋等人认为是做了“污点证人”。检察机关的人解释说,黄生福揭发举报了曾锦春的诸多犯罪事实,故而宽大处理。

  回到乡村的黄生福最后下决心解决好黄元勋的所有问题,本刊记者在荣福煤矿采访期间,荣福煤矿答应一一解决黄元勋和村民们提出的十多项条件。

  被抓进去,黄生福交了一大笔钱后又通过取保候审等手续放了出来,过了一段时间又被抓进去。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多名知情者向本刊记者透露:最近一次被释放,黄生福缴纳了400万元“保证金”。有人说,他是“一块在锅内被反复炸的肥肉”。

  黄生福对付这一问题的办法,是将这些钱按照股份比例分摊到荣福煤矿的股东身上,为此,荣福煤矿内部也发生了激烈的矛盾。黄生福认为他被抓是因为当初煤矿承包时候的“单位行贿”,为股东们带来了无数利益,现在的代价理应由煤矿承担,而一些股东则并不认帐。

  事实上,黄生福已经不是股东,早在2000年法院通过民事调解认定煤矿《租赁承包合同》有效之后的10天,他就把股份转让给自己的多名直系亲属和好友。在曾锦春的支持下,他进军房地产领域,开发宜章县府前街改建等项目。

  黄生福的其他反对者开始了更加猛烈的上访和控告:为什么黄生福等人就不会被追究,他非法取得的煤矿可以毫发无损?他们的理解是,黄生福通过贿赂曾锦春,牟取了多少非法利益,他得吐出来;曾锦春制造了多少冤案,政府得纠错平冤——不能像在锅里榨肥肉一样只想如何敲诈黄生福。

  湖南省公安厅相关人士称,黄生福等一些行贿者被抓再放,只处罚不法办,这变成了郴州腐败窝案的一个新的笑话——曾锦春被抓的当晚,数以万计的市民走上街头,放鞭炮烟花表示感激和支持,令人记忆深刻。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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