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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拍的照片咋署别人的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05:3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日前,温江摄影爱好者白冰在参观摄影展时,无意中发现展出的一张焰火照片和自己曾经拍摄的一张照片很相像,但却署了别人的名字。白冰认为有人盗用了他的照片,于是向对方索赔500元,并要求道歉。昨天下午,被指盗用照片的郭先生向白冰承诺:如果确实弄错了就向白冰道歉。 白冰是温江一家公司的职工,也是一名摄影爱好者。据白冰称,2006年元旦那天晚上,温江举办了焰火节,他在现场抓拍了几张满意的照片。当年春季,温江举办一个摄影展时,白冰将他拍摄的焰火照片刻成光盘寄给主办方,其中包括那张涉嫌被盗用的照片。 今年12月8日,白冰在花博园逛房交会时,发现这里同时在办一个名为“我心中的花园城市摄影书画展”。其中一张名为“焰火绽螺海”,作者署名为郭某的照片引起了白冰的注意:“这张焰火照片咋和我在焰火节拍的那张这么相像?”白冰当即用手机将这张照片拍了下来。 回家后,白冰把自己在焰火节上拍摄的照片和参展照片在电脑上放大,仔细核对。他发现两张照片的拍摄角度、光线完全一样。“我拍摄的照片咋个署了别人的名字?这是对我著作权的不尊重。”白冰找到承办此次摄影展的温江区文化馆摄影协会,摄影协会立即将这张照片撤了下来。白冰认为郭某故意盗用自己的照片,要求郭某赔偿他500元,并登报道歉,双方协商得并不顺利。 昨天下午,温江区文化馆赖书记告诉记者,这次摄影展主办方是温江区房管局。郭某本人是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被指盗用的照片是他本人送到摄影协会的,因为当时照片没有注明作者,摄影协会在选照片时以为它就是郭某拍摄的。 郭某通过电话告诉记者,他经常从其他单位收集一些反映温江城市建设的照片,以备平日宣传之用。为配合摄影展,他将存放照片的U盘送到了摄影协会。“因为整个摄影展的作品征集、选用、布展等具体工作是区文化馆摄影协会在负责,我并不清楚。”郭某说:”如果这张照片确实弄错了,我愿意当面向白冰道歉。” 记者 郭庄 实习记者 卢山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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