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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初中生成父亲摇钱树 屡次起诉虚构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08:58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25日讯 彰化县一名林姓初中女生,自称与三人发生亲密关系,她父亲报警并与其中两人和解,拿到一百多万元遮羞费;最近又要女儿交出“第四人”,她认为父亲把她当摇钱树,虚构网友身分并谎编车号,父女被车主吴姓男子反控诬告。

  据联合报报道,少女日前和父亲到警局时,私下告诉承办员警:“我吃上官司无所谓!希望父亲不要食髓知味,把我当摇钱树,强要钱。”林父说,他很坦然,并未将女儿当摇钱树,并认为彰化警方办案不力,才会让他们父女被控诬告。

  彰化警方说,九月间,林姓少女由父母陪同到警局报案,指控李姓上尉于七、八月间与她发生性关系。因少女未满十四岁,李被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彰化地检署,再移台中军检署侦办,民事部分以八十二万八千元和解。

  警方说,林父当时为让李姓上尉难堪,在出庭前还向媒体爆料,以致李姓上尉出庭的相片被刊在报纸上。

  十月中旬,林姓父女又报案,林父指女儿上学期与学校陈姓男老师有亲密行为;陈姓老师到案时虽否认,但少女却指老师的左大腿有痣,男老师也被函送法办,林父要求以二十万六千元和解,男老师还未同意。

  十一月中旬林姓男子又带着女儿三度报案,指八月间她曾与陈姓高中男生发生性关系,陈姓高中男生到案坦承暑假期间在林女家中“嘿咻”,但是两情相悦;陈姓高中生也函办,林父拿出六十万元和解。

  警方说,本月初林姓父女四度上门,林父说:“还有第四人欺负我女儿,快把他找出来。”林女告诉警方,对方是王姓男网友,开车载她到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还清楚说出车号及地点。

  警方依车号查出车主是高雄市吴姓男子,他到案后否认认识少女,并提出不在场证明,警方也查无他在汽车旅馆的出入登记;吴反控诬告。

  少女获悉被告,和员警闲聊时,承认“根本没有第四人”,并说是父亲一再强逼,她才乱掰。

  “李上尉、陈老师比父母更关心我,陈姓高中生是我的男友,他们不像父亲,把我当‘摇钱树’。”林女说,她与网友发生关系是两情相悦,是父亲要她指控遭强暴。警方说,林女外型清秀,功课中等,常上网聊天,利用父母晚间加班溜出去会网友,甚至带网友回家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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